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7年度,137號
TCDV,107,司促,137,2018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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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37號
債 權 人 惠宇富山居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張天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賈桂嵐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陳報請求金額計算式及債務人管理費繳款明細表。
  ㈡確認請求利息百分之十之依據為何?並提出管理委員會規
   約影本全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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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