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7年度單聲沒字第8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謝仁助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05 年度偵字第19108 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7 年度執聲字第85號),本院裁定如下
: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謝仁助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5 年度偵字第19108 號為緩起訴 處分,於民國105 年12月27日確定,106 年12月26日緩起訴 期滿未經撤銷,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屬 專科沒收之物,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二、按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其 未經裁判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司法院18年 院字第67號、30年院字第2169號解釋參照)。被告行為後, 刑法有關沒收部分之條文業於104 年12月17日修正,並自10 5 年7 月1 日起施行。而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2 項規定: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是於新法施行後,關於沒收之法律效果,應一律適用裁判時 法即新法之規定,無庸為新舊法比較。又刑法施行法第10條 之3 第2 項:「105 年7 月1 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 、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而商標法第98條 業於105 年11月30日修正,並於105 年12月14日施行,是關 於沒收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之規定,應優先適用商標法第98條 之特別規定,先予敘明。又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 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謝仁助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以105 年度偵字第19108 號為緩起訴處分,於 105 年12月27日確定,106 年12月26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等情,有前開緩起訴處分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及全國刑案資料查註表各1 份 在卷可稽。又被告本案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之犯行,業據被 告於偵訊時坦承不諱(見核交卷第29頁反面),並有東映動 畫企業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見警卷第47頁)、台灣 賓士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見警卷第57頁)、國際 影視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見警卷第61頁)、貞觀法 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見警卷第68、74、103 頁)、
必爾斯藍基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產品鑑定書(見警卷第78、 80頁)、萬國法律事務所出具之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 (見警卷第102 頁)、文彬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出具之鑑定 書(見警卷第114 頁)附卷可稽。又附表編號15所示之「仿 冒法拉利商標手錶」,固未經鑑定為侵害商標權商品,然關 於沒收、追繳或追徵標的犯罪所得範圍之認定,因非屬犯罪 事實有無之認定,並不適用嚴格證明法則,無須證明至毫無 合理懷疑之確信程度,本院審酌法拉利為國際知名品牌,被 告未能提出經法拉利商標權人授權可販賣商品之證明,且其 已於警詢時供承知悉法拉利的商品是仿冒等語(見警卷第4 頁),因認附表編號15所示之物亦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從 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係本案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宣告沒收 ,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55 條之36第2 項,商標法第98 條,刑法第40條第2 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田雅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許宏谷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6 日
【附表】
┌──┬────────────┬────┬──────┐
│編號│物品名稱 │數量 │備註 │
├──┼────────────┼────┼──────┤
│ 1 │仿冒海賊王商標風扇 │116 │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檢察署 │
│ 2 │仿冒海賊王商標玩具 │9 │105 年度大型│
├──┼────────────┼────┤保字第152 號│
│ 3 │仿冒海賊王商標行動電源 │6 │扣押物品清單│
├──┼────────────┼────┤ │
│ 4 │仿冒海賊王商標鑰匙圈 │132 │ │
├──┼────────────┼────┤ │
│ 5 │仿冒海賊王商標貼片 │50 │ │
├──┼────────────┼────┤ │
│ 6 │仿冒海賊王商標零錢包 │36 │ │
├──┼────────────┼────┤ │
│ 7 │仿冒海賊王商標小風扇(玩│22 │ │
│ │具) │ │ │
├──┼────────────┼────┤ │
│ 8 │仿冒海賊王商標藍芽自拍器│6 │ │
├──┼────────────┼────┤ │
│ 9 │仿冒海賊王商標皮夾 │32 │ │
├──┼────────────┼────┤ │
│10 │仿冒海賊王商標吊飾 │493 │ │
├──┼────────────┼────┤ │
│11 │仿冒BENZ商標打火機 │27 │ │
├──┼────────────┼────┤ │
│12 │仿冒哆啦A夢商標吊飾 │2 │ │
├──┼────────────┼────┤ │
│13 │仿冒哆啦A夢商標手錶 │7 │ │
├──┼────────────┼────┤ │
│14 │仿冒Adidas商標手錶 │11 │ │
├──┼────────────┼────┤ │
│15 │仿冒法拉利商標手錶 │2 │ │
├──┼────────────┼────┤ │
│16 │仿冒PUMA商標手錶 │2 │ │
├──┼────────────┼────┤ │
│17 │仿冒NIKE商標手錶 │24 │ │
├──┼────────────┼────┤ │
│18 │仿冒Hello Kitty商標手錶 │25 │ │
├──┼────────────┼────┤ │
│19 │仿冒Hello Kitty商標吊飾 │1 │ │
├──┼────────────┼────┤ │
│20 │仿冒Hello Kitty商標行動 │1 │ │
│ │電源 │ │ │
├──┼────────────┼────┤ │
│21 │仿冒GUCCI商標打火機 │1 │ │
├──┼────────────┼────┤ │
│22 │仿冒BMW商標打火機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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