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電腦使用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壢簡字,106年度,1607號
TYDM,106,壢簡,1607,2018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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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壢簡字第1607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潘彥文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106 年度偵字第792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潘彥文犯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向鄧宜禎以附表一所示方式給付如附表一所示之損害賠償。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第15至16行之犯罪時間 應更正為「於105 年8 月3 日下午5 時28分許起至同年9 月 21日下午3 時29分許止」,以及第20行潘彥文轉賣之遊戲裝 備寶物應更正為如附表二所示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書(如附件)之記載。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8 條之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 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同法第359 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 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又被告於105 年8 月3 日下午5 時28分許起至同年9 月21日下午3 時29分許止(確切時間詳 附表二),所為多次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 及無故變更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犯行,均係在密切接近之時 、地實施,且所輸入之帳號密碼及變更之電磁紀錄均屬告訴 人鄧宜禎所有,侵害之法益同一,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 ,依一般社會健全概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 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 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各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再被告係 以一接續行為同時觸犯上開2 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 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無故變更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罪 處斷。爰審酌被告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 並變更他人電腦中具有經濟價值之虛擬寶物電磁紀錄,以此 方式將上開虛擬寶物出售予不特定人以牟利,對告訴人造成 之財產損害非輕,並間接損害網路遊戲之公平性而影響其他 玩家之權益,應予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 可,且業與告訴人成立調解,兼衡其大學肄業之教育程度、 以保全為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及其犯罪之動機、手段、 情節、所得利益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又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此次僅因一時疏失而罹 刑章,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應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



之虞,且被告於本院調查時同意對告訴人為如附表一所示之 賠償而成立調解,並取得其諒解,此有本院訊問筆錄、調解 筆錄在卷可考(見本院卷第15頁至第17頁、第19頁),本院 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 1 款規定,宣告緩刑2 年,並就被告同意賠償之金額及方式 ,另依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3 款規定,諭知其應以附表一所 示方法向告訴人支付如附表一所示之損害賠償金;倘被告不 履行,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 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依刑法第75條之1 第1 項第4 款規定 ,得撤銷其緩刑宣告,附此敘明。
四、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宣告前2 條之沒 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 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得不宣告或 酌減之,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第5 項、第38條之2 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觀諸上開規定之立法目的無非係避免行為 人因其不法行為而保有犯罪所得,並達成調整回復財產秩序 之作用,故原則上以「犯罪所得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作 為不予沒收或追徵之條件;然個案中,被告可能與被害人以 達成和解、調解等方式賠償、彌補被害人之損失,此種將來 給付之情狀,雖非屬「實際合法發還」,但如在考量將來給 付及分配之可能性後,認已足以實際剝奪被告之犯罪所得, 則另予宣告沒收即有「過苛之虞」,而可依上開刑法第38條 之2 第2 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查被告無故輸入他人帳號 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並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 之電磁紀錄,將附表二編號1 至45所示之遊戲裝備寶物以附 表二所示之代價轉賣予其他不知情之玩家,並取得犯罪所得 新臺幣共17萬6,211 元,固為其犯罪所得且未扣案,惟被告 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約定以分期給付之方式賠償20萬元, 並經本院諭知附條件之緩刑宣告,業如前述,縱被告未依約 履行,本院諭知之緩刑條件亦可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足以 達成沒收制度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立法目的,倘另宣告沒收 實有過苛之虞,爰不予宣告沒收,附此說明。
五、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另認被告所轉賣之遊戲裝備寶物尚有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編號第37號、編號第41號、編號第 45至48號、編號第52號等物品。惟此部分業據被告堅決否認 ,辯稱:編號第37號、編號第45至48號都是伊自己的東西, 編號第41號有歸還、編號第52號與編號6 重覆等語(見本院 卷第15頁背面);與告訴人於本院調查時指稱:編號第41號 被告確實有歸還,其他的遊戲裝備寶物自己也有,但因為只



能看到被告賣出的紀錄,如果被告覺得是他的就是他的等語 (見本院卷第16頁正面)大致相符,應可採信。此外,復無 其他積極證據可證被告確有轉賣上開遊戲裝備寶物之事實, 故依罪疑唯輕、有疑唯利被告原則,上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意旨所指被告此部分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 及無故變更他人電腦之電磁紀錄之犯行,尚不能證明,原應 為無罪之諭知,惟此部分如成立犯罪,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 為單純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併此敘明。六、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3 項、第45 4 條第2 項,刑法第358 條、第359 條、第55條、第41條第 1 項前段、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2 項第3 款,刑法施行 法第1 條之1 第1 項、第2 項但書,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 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 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吳靜怡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9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傅思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芳蘭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7 日
附表一:
┌──────────────────────────┐
│緩刑負擔條件 │
├──────────────────────────┤
潘彥文應給付鄧宜禎新臺幣20萬元,並應自民國107 年2 月│
│起,按月於每月15日以前將新臺幣1 萬元匯至鄧宜禎中華郵│
│政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0),至清償完畢為止(共20│
│期),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
└──────────────────────────┘
附表二:
┌─┬───────┬───────────┬─────────┬─────┐
│編│帳號 │寶物名稱 │交易日期 │交易金額 │
│號│(密碼,均詳卷)│ │(年-月-日 分:秒)│(新臺幣)│
├─┼───────┼───────────┼─────────┼─────┤
│1 │fgss2b41rod │乾淨草莓套 │000-00-00 00:28 │2,400 │
│ │(d19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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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nan0000000rod│太久連 │000-00-00 00:46 │1,500 │
│ │(sa****) │ │ │ │
├─┼───────┼───────────┼─────────┼─────┤
│3 │sandy8161rod │+5馬爾杜克RWC │000-00-00 00:09 │400 │
│ │(sa****) │ │ │ │
├─┼───────┼───────────┼─────────┼─────┤
│4 │sandy8161rod │布林喜德(神甲) │000-00-00 00:15 │3,5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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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andy8161rod │熾天使之翼(粉翅) │000-00-00 00:17 │7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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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gss6b41rod │+14鬥15魔劍戰鬥勾槍 │000-00-00 00:25 │1萬5,957 │
│ │(d19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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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andy8161rod │小熊熊氣球 │000-00-00 00:15 │265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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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nan0000000rod│+11闇超魔導師氣球帽 │000-00-00 00:09 │744 │
│ │(sa****) │ │ │ │
├─┼───────┼───────────┼─────────┼─────┤
│9 │sandy8161rod │蓋吉式戒指(蓋戒)2枚 │000-00-00 00:30 │6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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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andy8161rod │+14名11深淵狂斧 │000-00-00 00:52 │4,574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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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nan0000000rod│黑帽 │000-00-00 00:56 │65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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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anan0000000rod│+4夢魘RWC │000-00-00 00:45 │425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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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nan0000000rod│熾天使之翼(粉翅) │000-00-00 00:04 │7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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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anan0000000rod│黃金翅膀 (翅膀) │000-00-00 00:04 │1,17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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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anan0000000rod│惡靈山羊頭盔(203羊) │000-00-00 00:28 │65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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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nan0000000rod│惡靈山羊頭盔(203羊) │000-00-00 00:37 │650 │
│ │(sa****) │ │ │ │
├─┼───────┼───────────┼─────────┼─────┤
│17│anan0000000rod│+8特D D9蛇皮1洞 │000-00-00 00:26 │531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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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sandy8161rod │名4餓熊靈巧 │000-00-00 00:07 │212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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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anan0000000rod│附魔hp1%貝爾之鴿[服裝]│000-00-00 00:37 │319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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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sandy8161rod │ 黃金翅膀 (翅膀) │000-00-00 00:40 │1,3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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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sandy8161rod │ 稀有服裝-艾咪斯可 │000-00-00 00:04 │408 │
│ │(sa****) │ 魯貝雷帽[服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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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anan0000000rod│ +11特I I8蛇皮 1洞 │000-00-00 00:56 │425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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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sandy8161rod │ 熾天使之翼(粉翅) │000-00-00 00:23 │957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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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sandy8161rod │ 魔神的智慧精髓3(I3)│000-00-00 00:46 │319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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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anan0000000rod│ 血跡樹枝*80 │000-00-00 00:00 │1,375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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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anan0000000rod│ 父愛羽翼頭飾[服裝] │000-00-00 00:08 │425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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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anan0000000rod│ 貝爾之鴿 │000-00-00 00:20 │45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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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anan0000000rod│ 洞妖耳 │000-00-00 00:28 │351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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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sandy8161rod │ 七彩翅膀耳飾[服裝] │000-00-00 00:06 │212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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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anan000000rod │ 父愛羽翼頭飾[服裝] │000-00-00 00:01 │350 │
│ │(sa****) │ │ │ │
├─┼───────┼───────────┼─────────┼─────┤
│31│anan000000rod │ 父愛羽翼頭飾[服裝] │000-00-00 00:30 │4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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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anan0000000rod│ 可魯貝雷加心心相印 │000-00-00 00:51 │638 │
│ │(sa21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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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anan0000000rod│ 白色巧克力(25000個) │000-00-00 00:28 │638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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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anan0000000rod│ 心型羽翼髮夾[服裝] │000-00-00 00:41 │319 │
│ │(sa****) │ [大主教LV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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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anan0000000rod│ 貝爾之鴿1洞 │000-00-00 00:12 │5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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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anan0000000rod│ 洞妖耳 │000-00-00 00:23 │319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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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anan0000000rod│ INT箱子(40箱). │000-00-00 00:24 │400 │
│ │(sa****) │ DEX箱子(20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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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anan0000000rod│ INT箱子(50箱子). │000-00-00 00:24 │900 │
│ │(sa****) │ VIT箱子(93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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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anan0000000rod│ STR箱子(67箱) │000-00-00 00:45 │450 │
│ │(sa****) │ .AGI箱子(33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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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anan0000000rod│ +9城戰戰袍[1] │000-00-00 00:56 │638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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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sandy8161rod │ 藍波氣球 │000-00-00 00:05 │1,4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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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sandy8161rod │ 幸福翅膀 │000-00-00 00:29 │1,400 │
│ │(sa****)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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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各帳號均有 │143億2百50萬(遊戲幣) │105年間 │1萬5,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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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anan0000000rod│齊爾草莓帽 │000-00-00 00:05 │55,000 │
│ │(sa****) │ │ │ │
├─┼───────┼───────────┼─────────┼─────┤
│45│anan0000000rod│齊爾妖耳 │000-00-00 00:13 │55,000 │
│ │(sa****) │ │ │ │
└─┴───────┴───────────┴─────────┴─────┘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6年度偵字第7924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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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