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826號原 告 辜清贊 辜木山 辜嘉福 辜張見雪共 同訴訟代理人 辜焜堅被 告 林海龍訴訟代理人 吳啟勳律師被 告 林守藏 林海賢 林鳳珠 蔡林玉冠 林梁玉秀上 二 人訴訟代理人 林國鼎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法定代理人 黃莉莉訴訟代理人 陳秀禎複代理人 丁維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 民一庭法 官 周欣怡上列正本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29 日 書記官 江靜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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