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403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衡柏誌
上列被告因恐嚇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311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衡柏誌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衡柏誌前係址設高雄市○○區○○○路 00號1 樓「遠勝通訊行」之負責人,告訴人洪雅萍於民國10 3 年6 月1 日至同年10月20日間受僱於「遠勝通訊行」,擔 任門市銷售人員。被告發覺該店帳目有異,懷疑係告訴人所 為,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103 年10月20日11時許 ,在上址店內開會時,對告訴人恫嚇稱:「出去時小心,看 你背後會不會有人拿刀砍你」、「你自己多注意,騎車小心 被撞」等語,以此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告訴人,使告訴 人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安全。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5 條 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 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 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不利於 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 實之認定,即應為有利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 ;又犯罪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無相當之證據,或證據 不足以證明,自不得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816 號、40年台上字第86號判例意旨 參照)。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有上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無非係以:㈠ 被告於偵查中之供述、㈡證人即告訴人洪雅萍於偵查中之指 訴、㈢證人陳昱廷於偵查中之證述、㈣證人林盈萱於偵查中 之證述等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固坦認其係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1 樓「 遠勝通訊行」之負責人,告訴人自103 年6 月1 日起至同年 10月20日為止受僱於「遠勝通訊行」,擔任門市銷售人員; 被告因察覺告訴人所屬店內帳目有異,故於103 年10月20日 11時許,在上址店內召集員工開會,質問告訴人之事實不諱 。惟堅決否認有何恐嚇犯行,辯稱:之前公司帳目有問題, 我曾對告訴人提出侵占告訴,而告訴人在事發後2 、3 年始 提出本件恐嚇告訴,應是挾怨報復。當天開會都有全程錄影 ,一開始我質問告訴人「有無對不起公司?」,接著詢問告
訴人「如有對不起公司的話,怎麼辦?」,告訴人表示「就 出去被車撞死」,我沒有恐嚇告訴人。起訴書所載「你自己 多注意,騎車小心被撞」是告訴人自己講,而「出去時小心 ,看你背後會不會有人拿刀砍你」係遭告訴人放大解釋,當 時我僅表示告訴人出去小心一點等語。經查:
㈠被告確係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1 樓「遠勝通訊行 」之負責人(101 年5 月24日設立登記,105 年6 月6 日歇 業登記),而告訴人自103 年6 月1 日起至同年10月20日為 止受僱於「遠勝通訊行」,擔任門市銷售人員;被告因察覺 告訴人所屬店內帳目有異,故於103 年10月20日11時許,在 上址店內召集員工開會,質問告訴人各節,業據被告於偵查 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見他字卷第79頁正、反面,審易卷 第14至15頁,易字卷第42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洪雅萍、 證人陳昱廷、林盈萱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之證述相符(洪雅 萍部分:見他字卷第38頁正、反面,易字卷第44頁反面;陳 昱廷部分:見他字卷第48頁正、反面,易字卷第61至62、66 頁;林盈萱部分:見他字卷第48頁反面,易字卷第52頁反面 至第53頁反面、第58頁反面),並有經濟部商業司─商業登 記資料查詢(見他字卷第50頁)在卷可稽。是此部分事實, 應堪認定。
㈡本院於106 年9 月25日當庭勘驗103 年10月20日開會錄影光 碟,勘驗結果:⑴被告站在櫃檯內電腦螢幕前,告訴人隔著 櫃檯坐在椅子上,告訴人左邊坐著一名女性員工,另有一名 女性員工坐在櫃檯內。被告質問告訴人有無對不起公司,告 訴人神情堅定,否認有對不起公司,並主動表示如有對不起 公司,則「被撞,出去馬上被車撞死(臺語)。」,被告遂 說道:「好,撞死嘛(臺語)。」,告訴人回應道:「對( 臺語)。」,接著被告說道:「好。走路走到一半被人砍死 (臺語)。」,告訴人回應道:「可以。」,當時告訴人嘴 角上揚,表情似有微笑。⑵接著,被告質問告訴人有無侵占 公款,告訴人否認並搖頭,被告對著告訴人說道:「出去被 車撞死」、「走路走到一半被人砍死」等語,告訴人未答話 ,惟告訴人有點頭的動作,並轉頭朝向旁邊微笑。⑶被告拿 著手機站在櫃檯內比劃,先是語氣平緩地質問告訴人有無侵 占公款,告訴人否認,被告表示告訴人的薪水比在場的其他 員工還要高,接著突然大罵「幹你娘咧(臺語)」,並將手 機往櫃檯內地上重摔,告訴人則皺著眉頭看著被告,表情錯 愕。此有本院106 年9 月25日勘驗筆錄存卷足憑(勘驗內容 詳如附件一所示者,見易字卷第42頁反面至第43頁反面)。 ㈢證人即告訴人洪雅萍於偵查中證稱:被告發現帳目不對,懷
疑是我所為,當天開會他用恐嚇言詞叫我承認,被告有說「 出去時小心,看你背後會不會有人拿刀砍你」、「你自己多 注意,騎車小心被撞」等語(見他字卷第38頁);復於本院 勘驗前揭開會錄影光碟後,改證述:剛才勘驗的影片並非完 整,在開會結束我要離開走出大門時,被告叫我出去要小心 一點,要注意後面有沒有人要拿刀砍我,或騎車的時候後面 有車撞我,最後的部分都沒有錄到;當時我發重誓,是為證 明我的清白,被告一直要我拿出證據,我真的沒有做,他叫 我發誓,我就發誓等語(見易字卷第44至52頁)。證人林盈 萱於本院審理時具結後證稱:103 年10月20日開會,被告指 控告訴人偷錢,全部員工都在場,開會過程中被告叫告訴人 發誓,如果有偷公司的錢,要告訴人不得好死之類的話;告 訴人離開前,我只記得被告很大聲吼告訴人,叫她滾,不記 得被告有重覆告訴人被車撞死或遭人砍死的話等語(見易字 卷第52頁反面至第60頁反面);而證人陳昱廷於本院審理時 結證稱:在開會過程中,我聽到被告對告訴人說「小心出去 被車撞死」或「有人會砍你」言詞,上開勘驗內容所示就是 當天現場狀況,後來被告叫告訴人滾,告訴人就自行離開, 開會算是結束,大家就回去工作,我印象中告訴人離開時, 被告沒有再說過「小心出去被車撞死」或「有人會砍你」言 詞等語(見易字卷第61頁至第67頁反面)。依上,告訴人在 本院勘驗當日開會錄影光碟後,另指訴被告在其離開前有為 起訴書所載之恐嚇言詞乙情,核與證人陳昱廷、林盈萱之證 述情節未合,已非無疑。
㈣本院復於106 年11月6 日當庭勘驗103 年10月20日開會錄影 光碟關於開會結束告訴人離去前之部分,勘驗結果:⑴被告 站在櫃台內電腦螢幕前,倚靠著電腦桌,面對在場所有員工 ,雙手交疊在胸前,先是語氣和緩、態度嚴肅地向告訴人及 其他員工訴說自己對員工的信任,以及自己對於調查後發現 告訴人及員工「樂樂」有侵占公款嫌疑的感受,個人獨白將 近15分鐘,最後被告抬起右手看手表確認時間後,突然伸出 右手指向門口,並朝著告訴人大吼「妳可以給我滾了!妳給 我滾阿!」。語畢後,告訴人遂起身離開現場,接著被告向 其他員工表示各自回去工作。⑵在告訴人離開現場前,並未 見聞被告有向告訴人為「出去時小心,看你背後會不會有人 拿刀砍你」、「你自己多注意,騎車小心被撞」等言詞。此 有本院106 年11月6 日勘驗筆錄存卷可考(勘驗內容詳如附 件二所示者,見易字卷第86頁至第88頁反面)。 ㈤由上開證人陳昱廷、林盈萱之證述、勘驗內容及結果可知, 被告於103 年10月20日召集告訴人及其他員工開會時,先是
質問告訴人有無做出對不起公司的事,並要求告訴人摸著良 心回答,告訴人為捍衛自己的清白,遂主動發下「(如果有 )被撞,出去馬上被車撞死(臺語)」之重誓,被告旋覆誦 告訴人之誓言「好,撞死嘛(臺語)」,告訴人亦肯認之; 接著,被告表示「好,走路走到一半被人砍死(臺語)」, 告訴人亦表示「可以」。過程中,被告向告訴人及其他員工 訴說自己對員工的信任,以及自己對於調查後發現告訴人及 員工「樂樂」有侵占公款嫌疑之感受。最後,在告訴人離開 現場前,被告僅向告訴人大吼「妳可以給我滾了,妳給我滾 阿」,並無告訴人所指之「出去時小心,看你背後會不會有 人拿刀砍你」、「你自己多注意,騎車小心被撞」等言詞。 據上而論,被告所言:「好,撞死嘛(臺語)」一語,僅係 在告訴人主動立重誓之情形下,覆誦告訴人之誓詞,以確認 告訴人立下此誓;至於被告另稱:「好,走路走到一半被人 砍死(臺語)」一語,亦係在告訴人發誓後,為使告訴人確 認所述屬實得以承受,如有虛言,願遭車撞死此一最重後果 之檢驗言詞,益徵被告應係以告訴人所立下重誓之內容為基 礎,採取較為激烈之措詞,以確認告訴人捍衛己身清白之立 場,尚難認被告前揭所為言詞有何恐嚇告訴人之意思及恐嚇 之行為。
五、綜上所述,被告並無恐嚇告訴人之主觀意圖,亦無客觀之恐 嚇行為,尚與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有間,自不得遽 以該罪責相繩。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 何公訴人所指之犯行,揆諸首揭條文及判例意旨,不能證明 被告犯罪,依法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胡詩英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4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孫沅孝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顏妙芳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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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於106 年9 月25日當庭勘驗103 年10月20日開會錄影光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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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驗標的:衡柏誌庭呈之103 年10月20日開會錄影光碟檔案 │
│勘驗區段: │
│1、00:11:45至00:12:12 │
│2、00:32:50至00:33:15 │
│3、00:39:10至00:39:37 │
│勘驗內容: │
│1、00:11:45至00:12:12 │
│衡柏誌:我再問你一次,你有沒有對不起公司?(衡柏誌看著 │
│ 櫃檯內之電腦螢幕) │
│洪雅萍:沒有。(低頭回答) │
│衡柏誌:確定?(衡柏誌仍看著櫃檯內之電腦螢幕) │
│洪雅萍:確定。(看著衡柏誌回答) │
│衡柏誌:摸著良心?(衡柏誌仍看著櫃檯內之電腦螢幕) │
│洪雅萍:摸著良心。 │
│衡柏誌:阿,如果有咧?(衡柏誌仍看著櫃檯內之電腦螢幕) │
│洪雅萍:被撞,出去馬上被車撞死(臺語)。(洪雅萍看著前 │
│ 方說) │
│衡柏誌:好,撞死嘛(臺語)。(衡柏誌語畢,看向洪雅萍) │
│洪雅萍:對(臺語)。(洪雅萍語畢,看向衡柏誌,嘴角略有 │
│ 上揚) │
│衡柏誌:好,走路走到一半被人砍死(臺語)。(衡柏誌停止 │
│ 使用電腦,轉向洪雅萍面前,並用手指著洪雅萍後方 │
│ 比劃。) │
│洪雅萍:可以。(洪雅萍語畢,嘴角上揚) │
│衡柏誌:可以嘛? │
│(洪雅萍嘴角上揚,似在微笑,衡柏誌回到櫃台內之電腦螢幕 │
│前繼續使用電腦) │
│2、00:32:50至00:33:15 │
│衡柏誌:九百九沒放口袋嗎?你確定?你摸著良心。(衡柏誌 │
│ 看著並手指著洪雅萍) │
│洪雅萍:沒有。沒有。沒有。(洪雅萍看著衡柏誌邊說邊搖頭) │
│衡柏誌:阿,不然怎麼樣(臺語)?(衡柏誌仍看著並手指著洪 │
│ 雅萍) │
│洪雅萍:沒有,真的沒有。(洪雅萍仍看著衡柏誌邊說邊搖頭) │
│衡柏誌:出去被車撞死、走路走到一半被砍死(臺語)。 │
│洪雅萍:(點頭)。 │
│(衡柏誌與洪雅萍停止對話後,洪雅萍轉頭朝旁邊微笑,雙手 │
│環抱著包包。) │
│3、00:39:10至00:39:37 │
│衡柏誌:這個手機我給客人,這五千塊妳放口袋。(衡柏誌站 │
│ 在櫃檯內手拿著手機比劃,面對著洪雅萍) │
│洪雅萍:我?我沒有。 │
│衡柏誌:先不用在那邊「喔喔喔」、「我我我」。當作我開銀 │
│ 行嗎?慈善機構嗎?你這樣比在場的人的薪資都還來 │
│ 的高,一天A五千、一天A五萬(臺語)。幹你娘咧(臺 │
│ 語)!(衡柏誌語畢,將手上的手機往櫃檯內地下重 │
│ 摔後,走向櫃台內之電腦螢幕前,洪雅萍皺著眉頭看 │
│ 著衡柏誌) │
└───────────────────────────────┘
附件二
┌───────────────────────────────┐
│本院於106 年11 月6日當庭勘驗103 年10月20日開會錄影光碟 │
├───────────────────────────────┤
│勘驗標的:衡柏誌於106年9月28日提出之開會錄影光碟第2片之 │
│「VID_00000000_120538」檔案 │
│勘驗長度:00:15:14 │
│勘驗內容: │
│衡柏誌:(00:00:20起)樂樂昨天哭著跟我道歉,因為他知道這 │
│ 事情的嚴重性,我選擇原諒了,但是有人不會。 │
│ (00:00:38起)第一點,我真的把妳當朋友,妳這樣對 │
│ 我,我們喝過幾次咖啡,妳給我意見,常跟我說我對員 │
│ 工太好,我對妳好到A 我的錢,好到那邊私底下販賣, │
│ 想拿什麼就拿什麼,還會演戲啦,那個都有歷史紀錄啦 │
│ 。我這個人,我喜歡簡單,其實我都知道啦,員工來來 │
│ 去去的,認同我的就跟著我,不認同就走。 │
│ (00:01:31起)妳看,東西很多,我真的要去查我什麼 │
│ 東西不見了,要花時間,但是,我知道接過客人只要其 │
│ 中一個,處理啦,處理這在裡面好好查。我希望妳記住 │
│ 一句話,不管妳在哪邊,公司,還是誰,請妳珍惜,不 │
│ 要因小而失大,妳貪那幾佰、幾仟(臺語),甚至一、 │
│ 兩萬,沒有意思嘛。(救護車經過的聲音)妳有沒有看 │
│ 到樂樂? │
│【出現一名女性員工聲音回答:她從下午就沒來了。】 │
│衡柏誌:(00:02:30起)還好今天只有妳跟樂樂,這間店我放給 │
│ 妳們兩個,抱那麼大期待幹嘛?我很期待。我看得出來 │
│ ,昱廷升過去有多衝阿。(停頓)妳讓我很難過,真的 │
│ 。 │
│ (00:03:23起)我這麼認真的衝刺,很想衝大,他媽的 │
│ ,他媽的,他媽的,妳跟樂樂這樣對我,妳這樣背叛 │
│ 我,妳知道我在知道的時候有多受傷嗎?錢我再賺就 │
│ 好了,錢我真的再賺就好了,妳覺得我缺錢嗎?妳覺得 │
│ 我缺錢嗎?我短暫時間我有沒有進步?妳們都看在眼裡 │
│ ,我跟你們好,妳給我當隨便,可以對我兇沒關係,妳 │
│ 給我A 那麼多錢,A 了很多錢,我受傷,也很憤怒。我 │
│ 很想衝嘛,奇怪,我在虧錢的時候,我在虧錢的時候有 │
│ 跟你們唉嗎?我有跟你們唉過嗎?我今天一間門市虧五 │
│ 萬、十萬,我有跟你們說我虧五萬、十萬嗎?妳覺得我 │
│ 愛面子嗎?我很累耶,我不曉得我為什麼越做越退步( │
│ 臺語),不知道是我帶領的有問題?還是怎麼樣?還是 │
│ 我請的人跟我八字不合?蛤?挺我,是這樣挺的?妳挺 │
│ 我?妳挺我?妳可知道妳做得這件事情,妳被知道、被 │
│ 挖出來、砸鍋了(臺語),會讓多少人很生氣、憤怒、 │
│ 很失望? │
│ (00:05:26起)我沒有承認我好,但是我問心無愧對待 │
│ 每一個人,我的評價很兩極,很多人講我是非,我不想 │
│ 跟多少人業務接觸,多少人在外面講我怎樣,我就秉持 │
│ 著一個信念,我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因為我相信我會做 │
│ 到,好好跟著我、好好跟著我,絕對不會讓你失望,我 │
│ 需要的就是一個挺、一個幫忙,一個認同我就好了,妳 │
│ 認同我,我真的非常開心,我很盡心盡力、很努力的去 │
│ 帶妳們兩個,樂樂妳教她我多少東西,妳自己摸的良心 │
│ ,我教妳多少東西、教妳多少話術,妳這些東西學成去 │
│ 外面,不要說在我這邊,妳去外面都很受用啦(嘆氣) │
│ 。 │
│ (00:06:25起)跟我唉、跟我唉,講真的我有賺很多嗎 │
│ ?沒有。妳這樣拿(臺語),薪水還比我高(臺語)。 │
│ 我這間店我做到快收,我有收嗎?鳳山店是因為租約到 │
│ 了,逼不得已,沒關係,我再努力就好,我再努力就好 │
│ ,我不管你們會跟著我多久,我不管啦,但是我真的很 │
│ 認真的去帶妳們。對,我年紀輕,但是至少我比你們任 │
│ 何一個人都還要有能力,我如果沒有能力的話怎麼帶妳 │
│ 們,妳如果自己比較厲害的話妳外面去闖,不用在我這 │
│ 邊亂搞。我其實都知道,我都知道,我分享給你們我的 │
│ 心態,我覺得妳有困難,沒關係,我不計較,我睜一隻 │
│ 眼我閉一隻眼,客人說妳態度不好,我還幫妳講話可能 │
│ 是誤會,多少人反應過,不想講,我的朋友多少個,我 │
│ 也不想講,我有跟你們任何誰去抱怨你們,去跟你們講 │
│ 你們的問題嗎?就算有講,妳覺得我講的有錯嗎?小萱 │
│ (音譯)被我調去鳳屏,她那家做得很累,但是至少她 │
│ 跟我也很合,我很信任她,不管我們中間有多少事情還 │
│ 是誰,在場的也有人被我單獨講過話,我都一定會給機 │
│ 會,我都一定會給,我不會就直接劈哩啪啦的怎樣,不 │
│ 會,我們不喜歡扣員工的錢,我到現在只有員工跟我說 │
│ 他要走,我還沒有親自地開除過,唯獨只有妳,第一個 │
│ ,我親口講的,站得住腳(嘆氣)。 │
│ (00:08:55起)OK,公司大大小小事情,上線什麼的, │
│ 服務客人,妳時常打給我,會跟我講一些公司上的反應 │
│ ,但你們誰密我,誰打給我,我都會用一個領導人的姿 │
│ 態去教你們怎麼做,我絕對不,因為我是走正的,通訊 │
│ 行很多人都在玩偏的。 │
│【電話鈴聲響起,有一名女性員工接起電話。】 │
│衡柏誌:(00:09:40起)(不斷嘆氣)好,來(嘆氣),該講的 │
│ 我都講了,有沒有做對不起的事情妳自己心裡有數,剛 │
│ 剛重複的repeat好多次給你機會,我真的覺得我很笨蛋 │
│ 、很白癡,我不曉得對妳們那麼好幹嘛,我這個好你們 │
│ 有看在眼裡嗎?嫌我的抱怨的一堆,一堆阿,滿街是, │
│ 客人我服務的做不好你們來服務,打電話給我說「小誌 │
│ ,幫你處理的。」不好意思這個責任,工作嘛,妳開過 │
│ 店嘛,裡面只有妳開過店,我相信妳很早出社會,做人 │
│ 的做人處事,我相信妳比有一些人還要來的成熟。妳覺 │
│ 得我真的都不知道嗎?妳覺得真的天衣無縫嗎?妳覺得 │
│ 我都錄音錄假的嗎?妳覺得我去找客人喝咖啡是喝假的 │
│ 嗎?妳覺得妳有些朋友都沒有跟我認識嗎?妳覺得監控 │
│ 都沒有照到嗎?妳覺得妳錢放這邊的時候不會引起我注 │
│ 意嗎?我在跟你叮嚀的時候,妳還真的很囂張,後面還 │
│ 給我做10個,POST妳在用的,我在這邊找到好幾個POST │
│ ,我覺得完全沒跟我報備,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妳在外 │
│ 面闖蕩,我在公司養內賊。 │
│ (00:11:48起)我真的很慶幸還好當初沒找妳一起用飲 │
│ 料店,沒有找妳來幫忙,我今天怎麼跑路的,我真的都 │
│ 不知道。 │
│【突然出現一名男子聲音,表示要來貼海報,貼在店外。】 │
│衡柏誌:(00:12:20起)(嘆氣)好啦,洪雅萍,(停頓)不是 │
│ 很多話嗎?不是很多話嗎?站的住腳、理直氣壯,妳最 │
│ 會理直氣壯,不論我認識妳以來是一個,我覺得妳是個 │
│ 滿負責任的,我會強調妳負責任的,但是你知道我真的 │
│ 對妳很信任,對樂樂很信任,對每一個人都很信任,我 │
│ 不曉得妳這樣給我汙(臺語),我很累(臺語),我兩 │
│ 天沒睡,每天看監控看POST,我調用我的人脈、調用我 │
│ 的人員、資源來查帳,小玲(音譯)他們幾個、小潔( │
│ 音譯)、小玲(音譯)他們熬夜幾次,加班幾次到晚上 │
│ ,中山店這個月都到12點下班,毛利現在快40萬,如果 │
│ 能多多盡一份心,相信毛利會不一樣,我不用做這麼累 │
│ ,我搞不好現在的層次是不一樣的。我很想飛,我想飛 │
│ 得很高,但是我不曉得你們二個給我拉兩個月拉拉拉拉 │
│ 拉,我一次開兩間店,我有沒有在進步?妳真的,剛剛 │
│ 還理直氣壯說妳對的起我,在場都是我的員工,不只對 │
│ 不起樂樂,妳還對不起每一個信任妳的人,每一個真心 │
│ 把妳當朋友的人,妳在這邊有沒有認識還不錯的朋友? │
│ 有沒有因為客人而認識當朋友的?但是如果客人知道妳 │
│ 做這種事,他一定對妳覺得很丟臉,我相信他也很願意 │
│ 出來作證。 │
│ (00:14:49起)(抬起右手看手表後放回胸前)好啦, │
│ 該講的我都講了,洪雅萍(伸出右手指向門口並朝著洪 │
│ 雅萍突然大吼)妳可以給我滾了,妳給我滾阿。 │
│【語畢後,洪雅萍起身離開位子轉身離去,接著出現開門聲。】 │
│衡柏誌:(00:15:13起)好啦,各自回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