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退休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88年度,89號
TPDV,88,勞訴,89,20000905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勞訴字第八九號
  原   告 乙○○
        丙○○
  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周滄賢律師 住台北市○○○街三號五樓
        魏千峰律師 住台北市○○○街三號五樓
  複 代理人 劉墨容律師 住台北市○○○街三號五樓
  被   告 新竹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八十二號三樓
  法定代理人 甲○○   住台北市○○路八十二號三樓
  訴訟代理人 王秋芬律師 住台北市○○○路○段一七七號七樓
        謝宜伶律師 住台北市○○○路○段一七七號七樓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五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張明輝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九   月   五   日                           書 記 官 王苑琛

1/1頁


參考資料
新竹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