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6年度,289號
TCDV,106,訴,289,20171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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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89號
原   告 許純純
訴訟代理人 施家治律師
被   告 鼎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勳
訴訟代理人 林佳生
被   告 樂活行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克強
訴訟代理人 陳信男
      吳啓民
受告知訴訟
人     金進佶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联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2月1日上午10時25分在本院民事第8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鼎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被證14、16之完整影本到庭。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嘉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劉念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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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進佶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鼎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樂活行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