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3982號
債 權 人 亞威草悟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宏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楊慧婷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亞威草悟道有限公司」是否為本件債權人;若是,
併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依租賃
合約書所示立契約書人為亞威空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㈡本件請求積欠租金及滯延金金額之計算式,並提出釋明資
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王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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