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抗字第231號
抗 告 人 葉鈞洲
相 對 人 祥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瑞慶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 年10月30
日本院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所為之106 年度司票字第8388號裁定提
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本票執票人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 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係非訟事件 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 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 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7年台抗字第76號判 例參照)。次按本票發票人所提時效抗辯,既屬實體法律關 係存否之抗辯,抗告法院於該非訟程序中自不得審酌,且非 訟事件之裁定,得不經言詞辯論,抗告人提出時效抗辯,相 對人或有時效中斷事由而不及主張,有礙其實施防禦權,故 抗告法院不得審酌其時效抗辯;系爭本票上必要記載事項如 已具備,其付款期限並屆至者,則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 即無不當,抗告法院應裁定駁回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 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4號研討結果、94年法律 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5號、91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10 號研討結果,最高法院94年度臺抗字第90號裁定參照)。二、本件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於民國98年7 月28日簽發面額 共計新臺幣(下同)198,000 元,附表所示免除作成拒絕證 書之本票11紙(下稱系爭本票),於到期後經提示未獲付款 ,爰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提出系爭本票聲請本院裁定准 許強制執行等語。
三、本件抗告意旨略以:系爭本票並未詳載本票樣式,且抗告人 亦無簽發系爭本票之印象。再者,系爭本票之原因關係不存 在,業已罹於時效,於法不合,爰提起本件抗告,請求廢棄 原裁定等語。
四、經查,本院依形式上審核相對人於原審執以聲請裁定准予強 制執行之系爭本票影本(見司票字卷第6 頁至第9 頁),其 形式上已經記載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一定之金額、無條件 擔任兌付、發票地、發票日、免除作成拒絕證書等事項,並 未見如抗告人所辯稱有未詳載本票樣式之情,系爭本票合於
票據法第120 條規定,自屬有效之本票,本院依同法第123 條規定,於106 年10月30日以106 年度司票字8388號裁定准 許強制執行,核無不合。至抗告意旨雖稱未曾簽發系爭本票 ,且系爭本票之原因關係不存在,業已罹於時效云云,然此 係屬實體法上權義之爭執,揆諸前開說明,抗告人應另案提 起確認訴訟以為解決,非屬本票裁定非訟事件程序得予審究 。從而,抗告意旨執此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 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 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495 條之1 第1 項 、第449 條第1 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珮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黃敏維
┌─────────────────────────────────┐
│附表: │
├─┬──────┬─────┬──────┬────────┬──┤
│編│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票據號碼 │備考│
│號│ │(新台幣)│ │ │ │
├─┼──────┼─────┼──────┼────────┼──┤
│1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8年9 月1日 │CH685727│ │
├─┼──────┼─────┼──────┼────────┼──┤
│2 │98年7月28日 │8,000元 │98年10月1 日│CH685728│ │
├─┼──────┼─────┼──────┼────────┼──┤
│3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8年11月1 日│CH685729│ │
├─┼──────┼─────┼──────┼────────┼──┤
│4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8年12月1 日│CH685730│ │
├─┼──────┼─────┼──────┼────────┼──┤
│5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1月1 日 │CH685731│ │
├─┼──────┼─────┼──────┼────────┼──┤
│6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2月1 日 │CH685732│ │
├─┼──────┼─────┼──────┼────────┼──┤
│7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3月1 日 │CH685733│ │
├─┼──────┼─────┼──────┼────────┼──┤
│8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4月1 日 │CH685734│ │
├─┼──────┼─────┼──────┼────────┼──┤
│9 │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5月1 日 │CH685735│ │
├─┼──────┼─────┼──────┼────────┼──┤
│10│98年7月28日 │10,000元 │99年6月1 日 │CH685736│ │
├─┼──────┼─────┼──────┼────────┼──┤
│11│98年7月28日 │100,000元 │99年7月1 日 │CH685738│ │
└─┴──────┴─────┴──────┴────────┴──┘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