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聲撤扣字,106年度,2號
CHDM,106,聲撤扣,2,20171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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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撤扣字第2號
聲 請 人 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兼上一人之
代 表 人 黃福城
選任辯護人 林孟毅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黃福城犯公共危險等案件(本院106年度訴字
第205號),聲請供擔保撤銷扣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福城於繳納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參萬參仟陸佰捌拾陸元供擔保後,撤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對附表所示地號土地、建號建物之扣押。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協 昇公司)、聲請人即被告黃福城因被告涉嫌公共危險等案件 ,現由本院106年度訴字第205號案件審理中。該案偵查中為 保全將來犯罪所得之沒收、追徵,扣押分屬聲請人協昇公司 與被告所有如附表所示土地、建物,且被告於偵查中亦提出 新臺幣(下同)178萬5440元現金供扣押,今被告願提出與 起訴書認定本案應予沒收、追徵犯罪所得同等金額之現金12 43萬3686元(計算式:982萬8646+439萬480-178萬5440)供 擔保,請求准予撤銷扣押等語。
二、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法院或檢察官依所有人或權利人之 聲請,認為適當者,得以裁定或命令定相當之擔保金,於繳 納後,撤銷扣押,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之1第1項定有明文。 其立法理由略以:「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如有作為其他 利用之必要,如權衡命所有人或權利人繳納相當之擔保金, 亦可達扣押之目的時,自應許所有人或權利人聲請以相當之 擔保金,取代原物扣押」。
三、經查:
(一)被告因涉嫌公共危險等案件,現由本院106年度訴字第205 號案件審理中,本件檢察官於偵查中經被告同意,發函扣 押分屬聲請人協昇公司及被告所有如附表所示土地、建物 ,被告另自行繳款178萬5440元之犯罪所得供檢察官查扣 乙情,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彰化地檢署)民 國105年10月18日彰檢玉法105偵8301字第44564、44565號 函、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105年10月20日中興地所一字 第1050009915號函暨附件登記完畢通知清單、澎湖縣澎湖 地政事務所105年10月23日澎地所登字第1050005525號函



暨附件登記完畢通知清單、彰化地檢署被告/第三人自動 繳回犯罪所得應行注意事項通知書、同署105年度扣保字 第1號扣押物品清單、贓證物款收據、查扣犯罪所得檢視 表、查扣清冊、被告105年10月18日偵訊筆錄在卷可參( 見彰化地檢署105年度偵字第8301號卷三第122、182至191 頁,105年度查扣字第534號卷全卷)。
(二)本院審酌檢察官於起訴書中,認由被告擔任公司負責人之 宏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昱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涉嫌違法排放廢氣,分別獲有犯罪所得982萬8646、4 39萬480元,合計1421萬9126元,而檢察官偵查中扣押附 表所示土地、建物、現金之目的,本係在避免被告脫產, 藉以保全將來對被告犯罪所得沒收與追徵之執行,並非作 為保存證據使用,今聲請人協昇公司與被告提出聲請,表 示願由被告繳納與起訴書請求沒收之犯罪所得等值足額之 現金,為聲請人協昇公司與被告供擔保後撤銷附表所示土 地、建物之扣押,既已能達到相同之保全犯罪所得沒收與 追徵之目的,按上說明並基於比例原則,自無再繼續扣押 該等土地、建物作為唯一保全手段之必要,以免有失衡平 。
(三)綜上,聲請人協昇公司與被告本件聲請於法有據,其聲請 由被告供擔保撤銷扣押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爰依上開規 定,准予被告於繳納擔保金現金1243萬3686元(計算式: 982萬8646+439萬480-178萬5440)後,撤銷彰化地檢署民 國105年10月18日彰檢玉法105偵8301字第44564、44565號 函對附表所示土地、建物之扣押命令。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之1第1項,裁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官 田德煙
法 官 陳佳妤
法 官 魏志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
書 記 官 廖建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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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地號/建號 │扣押權利範圍 │登記所有權人│彰化地檢署查扣函文│
│號│ │(面積:㎡) │ │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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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區○○段00地號│1分之1即全部 │協昇能源科技│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土地 │(3565㎡) │股份有限公司│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 │ │ │44564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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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段85-1建│1分之1即全部 │協昇能源科技│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建物(門牌:臺中市西屯區│(626.62㎡) │股份有限公司│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協和里工業區八路22號) │ │ │44564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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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段85-2建│1分之1即全部 │協昇能源科技│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建物(門牌:臺中市西屯區│(932.85㎡) │股份有限公司│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協和里工業區八路22號) │ │ │44564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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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段85-3建│1分之1即全部 │協昇能源科技│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建物(門牌:臺中市西屯區│(46.12㎡) │股份有限公司│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協和里工業區八路22號) │ │ │44564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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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澎湖縣馬公市文石段1411地│15000分之2059 │黃福城 │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土地 │(618.81㎡) │ │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 │ │ │44565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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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澎湖縣馬公市興崁段547地 │15000分之2059 │黃福城 │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土地 │(1789.11㎡) │ │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 │ │ │44565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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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澎湖縣馬公市興崁段563地 │15000分之2059 │黃福城 │105年10月18日彰檢 │
│ │號土地 │(1579.82㎡) │ │玉法105偵8301字第 │
│ │ │ │ │44565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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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昱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協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