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稅款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6年度,145號
KSBA,106,訴,145,2017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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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45號
原 告 曾政富
訴訟代理人 張仁龍律師
賴昭宏會計師
被 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代 表 人 盧貞秀
訴訟代理人 黃玉杏
 黃玉雯
上列當事人間扣繳稅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9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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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