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55號原 告 淞元科技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曾耀慶訴訟代理人 侯志翔律師被 告 臺中市政府代 表 人 林佳龍訴訟代理人 沈欣宜 高欣妤上列當事人因勞工退休金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9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楊嵎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洪菘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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