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沒收(僅違禁物)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單禁沒字,106年度,92號
KLDM,106,單禁沒,92,2017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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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單禁沒字第92號
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羅皓天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收違禁物(106年度聲沒字第112號、106年度戒毒偵字第10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暨無法與之析離之外包裝叁個,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羅皓天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 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戒毒偵字第10 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而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品,經檢驗後確 認均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屬違禁物,爰依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聲請宣告沒收並 銷燬等語。
二、按刑法有關沒收之相關規定業於民國104年12月30日、105年 6月22日修正公布,並自105年7月1日施行;而修正後刑法第 2條第2項明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 時之法律」。又修正後刑法第11條規定「本法總則於其他法 律有刑罰、保安處分或沒收之規定者,亦適用之。但其他法 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修正後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 3第2項亦規定「105年7月1 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 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又按105年6月22日 修正公布、105年7月1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 、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 之」。而上開條文既均為105年7月1 日施行,即無所謂後法 優於前法原則之適用,則本於特別法優先普通法原則,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前揭規定相對於修正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 自屬「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而應優先適用,是就查獲之第 二級毒品部分,仍應適用修正後即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 特別規定,合先敘明。再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 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亦有明文;而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 款規定,安非他命類(含甲基安非他 命)屬第二級毒品,依同條例第4條第2項、第8條第2項、第 11條第2項、第10條第2項之規定,不得製造、運輸、販賣、 轉讓、持有、施用,是甲基安非他命屬違禁物無疑,自得單 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




㈠被告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05年度毒聲字第 88號裁定令被告至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 品傾向,復經本院以105年度毒聲字第188號裁定令入戒治處 所施以強制戒治,於106年7月14日停止處分,並經臺灣基隆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 年度戒毒偵字第10號為不起訴 處分確定等情,有上揭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 表附卷可佐,並經本院核閱相關偵查卷宗屬實,自堪予認定 。
㈡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品,經鑑驗後,確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 非他命成分,此有附表所示之鑑驗報告附卷可憑,自為違禁 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沒收銷燬 。又包裹上開毒品之包裝袋3 個,縱於檢測時將上開毒品取 出,勢必仍有微量毒品沾附其上無法析離,應隨同其內之毒 品一併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前段之規定,宣告 沒收銷燬之。至鑑驗後耗盡之毒品,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四、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裕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蔡愷凌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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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扣案物品│數量│毒品重量│鑑驗報告│備註 │
│ │ │ │ │ │ │
├──┼────┼──┼────┼────┼──────┤
│ 一 │甲基安非│1包 │驗餘淨重│交通部民│104年度毒偵 │
│ │他命 │ │0.0418公│用航空局│字第660號卷 │
│ │ │ │克 │航空醫務│ │
│ │ │ │ │中心 104│ │
│ │ │ │ │年5 月12│ │
│ │ │ │ │日航藥鑑│ │
│ │ │ │ │字第1044│ │
│ │ │ │ │447 號毒│ │
│ │ │ │ │品鑑定書│ │
│ │ │ │ │ │ │
├──┼────┼──┼────┼────┼──────┤




│ 二 │甲基安非│2包 │毛重分別│高雄市政│高雄市政府警│
│ │他命 │ │為0.93公│府警察局│察局苓雅分局│
│ │ │ │克及2.0 │苓雅分局│刑案偵查卷宗│
│ │ │ │公克 │查獲涉嫌│、105年度毒 │
│ │ │ │ │違反毒品│偵字第1831號│
│ │ │ │ │危害防制│卷 │
│ │ │ │ │條例案「│ │
│ │ │ │ │毒品」初│ │
│ │ │ │ │步鑑驗報│ │
│ │ │ │ │告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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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