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兵役事務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06年度,22號
CYDA,106,簡,22,2017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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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22號
原   告 陸軍第十軍團砲兵第五八指揮部
代 表 人 尹昌榮 
訴訟代理人 簡禪詢 
      王治中 
被   告 江翊勵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兵役事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12月26日下午2時20分
在本院第九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唐一侼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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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