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6年度,201號
KSBA,106,訴,201,2017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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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01號
原 告 陳治泰
訴訟代理人 蔡琇如 律師
被 告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代 表 人 郭同志
訴訟代理人 蔡鴻杰 律師
吳幸怡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退休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書記官 蔡 玫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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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高雄郵局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