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28203號
債 權 人 捷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耿彰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豐全營造工程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聲明與附表不同)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王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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