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6年度,677號
PCDV,106,訴,677,201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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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677號
上 訴 人 全暐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鄧美玉住同上
以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聖基建設有限公司因106年度訴字第677號
確認債權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
新臺幣(下同)231萬7336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萬5952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106年10月26日前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財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林君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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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聖基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暐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暐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基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