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5年度,558號
SLDV,105,重訴,558,2017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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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558號
原   告 周坤元 
      周李月惠
      周培鈞 
      周聖軒 
      周欽賢 
      周嶔錫 
      周詠順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郭睦萱律師
複代理人  蘇建宇律師
被   告 周進福 
訴訟代理人 廖振洲律師
複代理人  吳聖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大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葉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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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