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6年度,1號
KMDV,106,簡上,1,2017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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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簡上字第1號
上 訴 人 黃識全
被 上訴人 張唯揚
      李愷翔
      王睿寬
      陳仕庭
      王仁聖
      蘇柔菁
      林宏賢
      廖若琳
      林漢政
      吳宇凡
      詹璽正
      張宏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楊欽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106年2月8日
本院金城簡易庭 105年度城簡字第8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
院於民國106年9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陸佰伍拾伍元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上訴人方面:
㈠上訴人起訴主張:伊於民國103年10月3日晚上 9時許,在金 門大學學生一宿前遭部分被上訴人以監控、包圍、拘禁等方 式妨害行動自由達 2小時。其間不斷遭抹黑威嚇,並遭部分 被上訴人搜索其已加密之手機電磁紀錄。伊藉故逃離現場後 ,部分被上訴人在未經其他人同意下進入宿舍,致伊遭部分 被上訴人以阻擋伊房門方式妨害自由。再遭部分被上訴人脅 迫伊,並搜索伊電腦硬碟,伊向被上訴人甲○○表明所處狀 態並暗示請求支援,卻遭指責,致伊遭部分被上訴人以包圍 方式帶往圖資大樓電腦教室。再遭部分被上訴人拘禁於電腦 教室內,並遭部分被上訴人將伊電腦硬碟內之照片逐一打開 供人閱覽及取走,妨害伊硬碟內電磁紀錄之活動連續性。嗣 後伊欲逃跑也被發覺而無法逃離,部分被上訴人更以包圍方 式妨害伊自由,亦不准伊發洩情緒,並要伊書寫悔過書。其 次,被上訴人甲○○於103年10月5日凌晨 1時許,在金門大 學學生一宿內對伊說「你在洗腳,我在洗手,可以拍到什麼 東西。很明白嘛,胸部嘛」,已侵害伊名譽權。又伊於 103



年10月24日夜間11時許,在金門大學理工大樓,遭被上訴人 子○○威嚇、欺騙、命令伊撰寫悔過書。伊已於同年10月26 日透過手機請被上訴人甲○○轉交。因伊認為被上訴人所為 ,已侵害伊居住自由、行動自由、一般自由、名譽、財產、 隱私等權利。爰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於原審聲明:被上 訴人應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16萬5535元,及自起訴狀繕 本送達最後一位被上訴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計算之利息。
㈡嗣於本院補陳:原審未行爭點整理,亦未依伊之聲請調查證 據,且未命伊就事實上及法律上爭點為適當且完全之辯論, 適用法規顯然錯誤。且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判決不備理由 等語。爰先位聲明:廢棄原判決,請求發回第一審法院。另 備位聲明:廢棄原判決,被上訴人應連帶給付16萬5535元, 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最後一位被上訴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原審判決上訴人全部敗訴, 上訴人對之聲明不服,並請求如上開聲明所示)二、被上訴人方面:
㈠伊等根本無上訴人所指摘之侵權情事。
㈡本件係因上訴人就讀金門大學電子系一年級時,電子系與應 用英語系聯合辦理迎新活動。詎上訴人於參加活動時,見就 讀應用英語系一年級之被上訴人丑○○於水龍頭旁彎腰洗腳 、領口低下外露,竟持手機開啟照相功能,向被上訴人丑○ ○拍攝。被上訴人丑○○抬頭發現後,因受驚嚇而告知系上 學長姐,並轉知上訴人之系上學長姐。為釐清此事及上訴人 是否存檔備份於其個人電腦,方由上訴人之學長即被上訴人 丁○○等人先行詢問上訴人有無此事。言談間並未施以恐嚇 、包圍、拘禁或其他不法方式,而是基於善意,希望協助上 訴人釐清有無偷拍,以回應應用英語系之質疑。經上訴人理 解、同意後,其自行打開加密的個人電腦予被上訴人戊○○ 等人逐一檢視照片,結果竟發現確有該不雅照片之電子檔留 存。上訴人發覺不妥,旋同意刪除並願向應用英語系及被上 訴人丑○○道歉。
㈢詎上訴人雖稱有悔意,然於 3週後,仍遲遲不願書寫悔過書 ,被上訴人子○○遂詢問其書寫情形,並提醒可能有性騷擾 法律責任之嚴重性。卻遭上訴人曲解被上訴人子○○之用意 及事發過程,更對伊等提起本訴。復於訴訟期間以臉書通訊 軟體要脅被上訴人丙○○與之和解,以避免為應訴所須支出 之往返臺、金機票費用,實有未妥。上訴人憑空捏造事實, 且請求亦已罹於2年時效,應予駁回。
㈣爰聲明:上訴駁回。




三、法院之判斷 :
㈠兩造於 103年10月案發時之身分如下,為兩造所不爭執: 1.上訴人為電子系乙班一年級,被上訴人甲○○為電子系甲班 一年級,被上訴人丑○○為應用英語系一年級。 2.被上訴人辛○○、丁○○、乙○○、寅○○、戊○○、己○ ○、壬○○均為電子系二年級。
3.被上訴人丙○○為電子系四年級,被上訴人子○○為電子系 三年級(且為該系系學會會長),被上訴人庚○○為應用英 語系三年級(且為該系系學會會長)。
㈡上訴人主張曾遭被上訴人侵害其居住自由、行動自由、一般 自由、名譽、財產、隱私等權利,請求渠等連帶賠償損害等 情。惟為被上訴人一致否認,並以前揭情詞置辯。是本件爭 點厥為:本件有無上訴人所稱被上訴人侵害其居住自由、行 動自由、一般自由、名譽、財產及隱私等情事?析述如下: 1.上訴人雖以:原審未行爭點整理,亦未依聲請調查證據,並 命其就事實上及法律上爭點為適當且完全之辯論等語,先位 請求廢棄原判決,並發回第一審法院。惟核,是否行爭點整 理、當事人聲請之證據是否調查,本即原審認事用法之職權 行使範疇。單以此空泛之指摘,殊難認有何應發回之瑕疵存 在。更遑論原審曾試行爭點整理(嗣因上訴人有意見而改於 判決中論述),亦已予兩造適當之陳述意見及辯論機會(原 審卷第173至174頁)。上訴人猶曲解法規及該情,故作與事 實不符之指摘,實難為採。又民事訴訟之二審係採覆審制, 本得重新就事實及法律為評價,更無何發回必要。是認原告 先位請求並無所據,應予駁回。以下回歸本案之實體認定。 2.本院所查悉之情為「上訴人趁被上訴人丑○○彎腰洗腳、領 口低下外露之際,偷拍其胸部,且於該照片遭發覺前,仍矢 口否認、避重就輕及推諉卸責」:
⑴如附件所示譯文及其所據錄音均為上訴人竊錄所得,且譯文 內並未顯示上訴人曾告知被上訴人其在錄音蒐證。自堪信被 上訴人並不知悉渠等對話遭竊錄。果爾,被上訴人既不知情 ,則渠等遭竊錄之對話及反應,自符合渠等當下之實際認知 與真實感受,得作為判決認事用法之基礎。至上訴人如於錄 音內作有利於己之陳述,則有自我掩飾、迴護之虞,尚無法 遽為有利認定。反之,上訴人在明確認知錄音開啟下,仍自 為不利於己之陳述,當與不利事實之自認無異,得援為判決 之基礎,合先敘明。
⑵依上訴人所提下列錄音譯文(見附件壹、三、㈡)觀之,堪 認全案係起因於被上訴人丑○○在海灘彎腰洗腳、領口低下 時,上訴人持手機對其拍照遭發覺,而生上訴人侵害被上訴



人丑○○隱私之疑慮。
┌─────────────────────────────┐
│辛○○:敬翔你先迴避一下啦。 │
│癸○○:欸,幹,到底是什麼事啦,連敬翔都不能知道喔。 │
│???:她說你在后湖海邊的時候啊,你是不是那時候有拍照? │
│癸○○:海邊? │
│???:對,在后湖的時候。 │
│癸○○:喔喔喔,海灘的時候啊。 │
│???:對,然後。 │
│???:你是不是有拍照,她是想確認你那時候有沒有,不然妳 │
│ 把妳想要問的問他。 │
│丑○○:就是我那時候在洗腳,然後我衣服好像有。 │
│???:領口。 │
│丑○○:對,低下來,然後我起來的時候我看到你在拍照,我想 │
│ 要跟你確認你有沒有拍到什麼不該拍的。 │
│癸○○:我應該是沒有啦,我那時候也在洗腳啊。 │
│丑○○:沒有,沒有,我看你手機是這樣子拿。 │
│癸○○:沒有啦,我手是這樣子啊,我也是在洗腳,可能是妳多 │
│ 慮了啦,嘿啊。 │
└─────────────────────────────┘
⑶依上訴人所提下列錄音譯文(見附件壹、三、㈧,因譯文過 長,依序摘錄要點如下)觀之,已徵上訴人確實不當拍攝被 上訴人丑○○,且在學長即被上訴人戊○○搜尋其硬碟發覺 前,仍矢口否認或避重就輕地諉稱未留意。實則,拍照之取 景既在求取特定角度與景色,則拍攝之人實無由於事後諉稱 該景係「過失」攝得。又上訴人於所拍攝不當照片遭發覺後 ,初仍推稱「有這麼嚴重喔」,後才坦承對其學長即被上訴 人乙○○說謊,並同意刪除該照片及讓學長繼續翻找其硬碟 ,搜尋有無其他不雅照,暨同意對被上訴人丑○○及其就讀 之應用英語系學長姐道歉。
┌─────────────────────────────┐
│癸○○:我只有海灘拍得比較多而已,因為我有特別注意,嘿啊 │
│ ,可能是不經意就拍起來了,我自己不知道。 │
│癸○○:一共幾張? │
│???:欸,你看。 │
│戊○○:就這個啊,還是哪一張? │
│癸○○:就是這張嗎? │
│???:你這張是有意的嗎? │
│戊○○:只有這張,就這張。 │
│癸○○:就ok啊。 │




│戊○○:這就是有。 │
│癸○○:幹。 │
│戊○○:對。 │
│癸○○:那時候就在擔心說,幹,是不是有這個東西,然後後來 │
│ 就有自拍啊,然後她就一直翻我照片,翻到那邊可能就 │
│ 不給她翻了。 │
├─────────────────────────────┤
│戊○○:現在就是,差一點就是,有拍,有拍到,然後刪掉,然 │
│ 後跟那個女生道歉,然後再來就是看晚上把我們和兩邊 │
│ 系會長因為。 │
│癸○○:這件事情有這麼嚴重喔? │
│???:嗯? │
│戊○○:人家覺得不舒服,其實可以告你那個性騷擾,你懂嗎? │
├─────────────────────────────┤
│戊○○:你看到說那個女的花容。 │
│丙○○:就是這個(無法辨識)。 │
│戊○○:看到就覺得很怪。 │
├─────────────────────────────┤
│乙○○:你是不是說我懷疑你什麼,你現在第一個你跟我說謊, │
│ 你承不承認? │
│癸○○:對啊。 │
│乙○○:對吼,好,那我希望能把照片全看完,你覺得ok吧,你 │
│ 錯在先,我現在把這邊全看完。 │
│癸○○:剛才只剩下那個硬碟,這個看完。 │
│???:開好了。 │
│???:可以看一下嗎? │
│癸○○:你還要再看這個喔。 │
│???:嗯,因為這個壞掉了。 │
│乙○○:不是我找到照片刪掉就沒事,如果其他張,一樣,一樣 │
│ 請你刪掉。 │
│癸○○:ok啊,這一點我可以跟學長掛保證,因為,幹,就緊張 │
│ 啊。媽的,誰知道有沒有拍那張照片。 │
│乙○○:我跟你講,我今天。 │
│癸○○:我等一下只有我弄我跟你講。 │
│乙○○:你聽我講,我現在不追究你,你剛跟我說謊什麼的,我 │
│ 相信你無心好不好,啊你現在想一想,還有沒有。 │
│癸○○:絕對沒有。 │
│戊○○:絕對沒有,好,沒關係,一樣一樣用來看。 │
│戊○○:我跟你講,識全,我跟你講,我現在沒有要罵你,你今 │
│ 天出這個事情,然後我剛一直問你,你現在不給我承認 │




│ ,我跟你,以後你做什麼事情我都不相信你,而且你要 │
│ 等一下跟學長交代,你剛剛旁邊都有聽到吧,你說沒有 │
│ 就是沒有,不是沒有就是好像沒有,而且你剛電腦也不 │
│ 太願意給我檢查,你硬碟。 │
│癸○○:沒有,電腦你檢查沒關係啦。 │
│戊○○:又沒關係了。 │
│癸○○:不是,吼,我是說電腦,只是我還沒有講完,學長,電 │
│ 腦裡面有很多我自己的檔案啦,給你檢查沒關係啦,我 │
│ 剛只是不好意思而已啦。 │
├─────────────────────────────┤
│癸○○:那到時候、到時候。 │
│戊○○:怎麼辦那這些。 │
│戊○○:這些學長姐,就是應英的我們幫你處理,可是我希望你 │
│ 跟她道個歉,應英系會長道個歉,因為畢竟你搞壞了是 │
│ 你自己的關係,是我們電子系的名聲,這你懂吧,大家 │
│ 以後要跟,跟電子系把握這種不要阿,一堆偷拍的,不 │
│ 要一堆色狼,我希望你跟他們應英系的會長學長道歉, │
│ 然後當事人道個歉,好不好? │
│癸○○:可以啊。 │
└─────────────────────────────┘
⑷併參被上訴人戊○○前遭上訴人提起刑事告訴時(上訴人同 以本案事實,申告被上訴人辛○○、乙○○、寅○○及丙○ ○,惟均遭不起訴處分、再議駁回處分確定,見金門地檢署 106年度偵字第285號、金門高分檢 106年度上聲議字第22號 卷),其於偵查中陳稱:丑○○跟我反應說她遭癸○○偷拍 ,我請癸○○證實一下。一開始癸○○還否認,後來請丑○ ○跟他對質後,確定癸○○有偷拍。癸○○就說他手機裡的 照片已經存到電腦裡了,後來跟癸○○在電腦教室一起檢查 照片,我有看到丑○○胸部的照片,就請癸○○將該照片刪 除等語(金門地檢署105年度他字卷第278號卷第26頁)。更 可窺知全案實起因於上訴人偷拍被上訴人丑○○胸部,且上 訴人在該照片遭發覺前,仍矢口否認,嗣於該照片遭發覺後 ,在相關人等均未曾提起民、刑事訴訟下,卻先行反告,更 同時加諸對造民、刑事之應訴負擔。
2.上訴人未深切反省其前揭行為之不當,反於事後就應否道歉 之態度反覆,更對本案相關人等全數提告。依其客觀行為觀 之,其有無值得保障之名譽權,殊值商榷。再被上訴人係就 事論事,更難認已侵害上訴人之名譽權:
⑴上訴人於 103年間有前揭不當拍攝行為,業已審認於前。直 至106年8月25日之本院準備程序期日,其仍堅稱「我真的不



清楚在海邊拍照,有什麼違法」(本院卷四第 446頁)。顯 然仍未意識其拍攝行為之不當。對照其於下列譯文中偶有悔 意並願道歉,卻又言行反覆等情(節錄如下),猶顯其實際 上未曾深刻反省,且於犯錯後就是否道歉,仍態度游移。┌─────────────────────────────┐
│(見附件壹、三、㈧) │
│戊○○:這些學長姐,就是應英的我們幫你處理,可是我希望你 │
│ 跟她道個歉,應英系會長道個歉,因為畢竟你搞壞了是 │
│ 你自己的關係,是我們電子系的名聲,這你懂吧,大家 │
│ 以後要跟,跟電子系把握這種不要阿,一堆偷拍的,不 │
│ 要一堆色狼,我希望你跟他們應英系的會長學長道歉, │
│ 然後當事人道個歉,好不好? │
│癸○○:可以啊。 │
├─────────────────────────────┤
│(見附件貳、三) │
│甲○○:你怎麼不講清楚啊。 │
│癸○○:因為我想說他一開始講說照片刪掉就好了,對啊。 │
│甲○○:幹,那你當初沒有刪掉喔? │
│癸○○:嗯,當初,當初我沒有檢查那個照片啊,對啊。 │
│(中間省略) │
│癸○○:幹,那時候本來想跟她講說我有拍,幹,覺得很丟臉。 │
│(中間省略) │
│甲○○:你在洗腳。 │
│癸○○:對啊。 │
│甲○○:我在洗手。 │
│癸○○:蛤? │
│甲○○:可以拍到什麼東西,很明白嘛,胸部嘛,講給我聽就。 │
│癸○○:對啊,他們就是說怕會拍到那種照片啊。 │
│甲○○:那有拍到嗎? │
│癸○○:幹,怎麼說,感覺就沒有啊,可是,他那個,就,幹, │
│ 怎麼說啊? │
│甲○○:幹,你要講清楚嘛,幹。 │
李顯豐:說。 │
│癸○○:因為其實最後照片找出來我是覺得說,幹,就還好啊, │
│ 拍她...。 │
│甲○○:不是你覺得說普通就好,好不好?你在別人想法,今天 │
│ 如果我是她男朋友,幹,我就打你啦,真的,不是覺得 │
│ 普通就好。 │
│癸○○:那時候沒想這麼多啊,嘿啊。 │
├─────────────────────────────┤




│(見附件參、三) │
│癸○○:不是、不是、不是,學長我知道我問題在哪了,我自己 │
│ 想太多。 │
│子○○:如果你能這樣想當然是最好。 │
│癸○○:對啊,剛剛聽你講這麼多,我比較能明白我自己的問題 │
│ 出在哪裡,對,真的,是我自己的問題,真的。 │
│子○○:好啦,那你先回去。 │
│癸○○:好。 │
│(中間省略) │
│癸○○:不是,是我自己想太多,對,就。 │
│子○○:顧慮太多啦,想覺得自己怎樣之類的啦。 │
│癸○○:對啊、對啊、對啊。 │
│???:今天這件事情很簡單,錯了就是道歉。 │
│癸○○:對,然後,然後事情我也拖太久了。 │
│???:事情拖久了人家會覺得你沒有誠意,對吧? │
│癸○○:我沒有想過,真的。 │
└─────────────────────────────┘
⑵併考上訴人係以如附件所示譯文對被上訴人提告,除將當時 之被害人即被上訴人丑○○列為被告外,更將全數協助調處 糾紛之電子系與應用英語系學長姐一併列為被告。其有錯在 先、未深刻反省、卻反過來積極申告被害人及協助調處糾紛 之人。依其行為處世方式觀之,有無值得保障之名譽權,殊 猶待疑。又被上訴人出於善意協助調處糾紛,所言亦就事論 事,實難認有侵害上訴人名譽權可言。
3.上訴人所提錄音及譯文根本無從認定被上訴人曾為侵權,反 足彰顯上訴人曾為偷拍,及事後雖同意刪除照片並道歉,但 態度反覆等情:
上訴人同意刪除所拍攝之不當照片,並同意被上訴人戊○○ 等人翻找其硬碟確認有無其他不雅照,更同意對被上訴人丑 ○○及其就讀之應用英語系學長姐道歉,均已審認於前。且 就如附件之譯文觀之,亦無從認定被上訴人未經同意即進入 宿舍或阻擋房門不讓進出等情。果爾,上訴人雖稱被上訴人 侵害其居住自由、行動自由、一般自由、名譽、財產及隱私 等權利,然依所提譯文觀之,全然無法認定有其所指摘遭拘 禁於電腦教室或被迫書立悔過書之情,反足彰顯上訴人曾為 偷拍,遭發覺後同意刪除照片並道歉,卻態度反覆等情。 4.綜上所述,本件起因於上訴人趁被上訴人丑○○彎腰洗腳、 領口低下外露之際,偷拍其胸部。遭發覺後雖同意刪除照片 並道歉,卻態度反覆,更反過來對被害人及當時協助調處糾 紛之電子系與應用英語系學長姐提告,並無上訴人所指其自



由權、名譽權、財產權及隱私權遭侵害情事,亦無何應發回 原審之瑕疵。從而,上訴人先位請求發回原審,暨備位本於 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16萬5535元,及 自起訴狀繕本送達最後一位被上訴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俱屬無理由,均應予駁回。原審 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於法並無不合。上訴意旨猶執陳詞, 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發回原審或改判,皆無所據, 應予駁回。
四、本件為判決之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防方法及所提出之 證據,經本院審酌後,核與判決結論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 述。上訴人雖聲請調閱其在金門大學擔任幹部、參與競賽之 紀錄及在校成績等,以判斷其名譽權之高度。惟個人名譽權 之高度係藉由平日言行舉止為認定。以本件言,上訴人不當 偷拍女性胸部在先,事後卻反過來提告遭其偷拍之被上訴人 丑○○,更將協助處理之多位學長姐分列刑事告訴對象與民 事被告,已使本院就此節存有充分心證,毋庸贅予調查。上 訴人另聲請傳喚在校師生數名且對錄音內容為聲紋鑑定,以 辨識譯文中部分難以特定之發話人身分。惟上訴人所錄得對 話是否構成侵權行為,本院業已評價於上,實無贅予傳喚多 位師生,影響上課、教學之必要。上訴人復聲請調取其個人 信用卡刷卡紀錄、103學年度入住學生一宿316室之住宿生名 單並至現場履勘等,惟此部分均無足動搖本院藉由如附件所 示譯文所形成之心證。是認上訴人此部分證據調查之聲請, 無由為准,併予駁回。
五、末按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 訴訟法第87條第 1項定有明文。本件第二審訴訟費用為2655 元(即第二審裁判費),爰命敗訴之上訴人負擔。又上訴人 僅支出微薄訴訟費用,卻對多數被告課以龐大應訴負擔,更 於明知此節之際,於訴訟期間以臉書通訊軟體傳遞訊息,要 求被上訴人丙○○與之和解以換取撤告(本院卷三第29至36 頁)。併考上訴人所指摘之情均與現實悖離,更不顧自己行 為不檢在先,實已不當濫用訴訟制度以營個人之私,殊欠允 當,併此指明。
六、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 3項、第449條第1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1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春長
法 官 林秀菊
法 官 王鴻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18 日
書記官 黃莉君

附件:上訴人所提三段錄音之譯文【與兩造確認不爭執(本院卷 四第 446頁)及本院修改錯字與贅字後整理如下,其中「 ???」係指發話人身分無法特定】

壹、檔名:0000-00-00_21-41-59。 一、音軌全長:134分09秒。
二、錄音地點已標示於錄音內容中。因上訴人持續移動,並竊 錄其與不同人間之對話。
三、錄音內容(依時間先後排序,並以當時地點分段):【㈠錄音地點為金門大學學生一宿】
辛○○:一直都有點名。
???:還沒點名啊。
???:舍監是誰。
癸○○:應該不是亂丟垃圾吧。

【㈡錄音地點為金門大學圖資大樓後方停車場】洪傳峪:(無法辨識)靠。
乙○○:你再等我一下。你先不要過來。
???:你在幹嘛?
癸○○:我被翔翔叫下來了,他說有急事,然後我就下來了,然 後也沒跟我說是什麼事。
丁○○:等一下。
陳敬翔:應該在找車吧。
丁○○:我會盡快。我說我會給你們之間吼,因為他跟我講的, 他跟我講說就是因為這種就是他負責的,他剛下車啊, 說接下來這個這邊玩這邊他負責的,只是沒想到現在( 無法辨識),所以我會,等一下會跟你說我需要你(無 法辨識)。
陳敬翔劉吳
丁○○:因為他現在最怕的就是,喔!學長他會處理(無法辨識 ),這樣就有模糊地帶到底是誰要處理,到最後,是誰 要處理?不是學長嗎,不是這個,啊如果他這個。吳思蓓:(無法辨識)。
丁○○:所以等一下把他講完。
???:電子系最可怕就。
癸○○:那他是什麼系的?




辛○○:應英系啊,還什麼系。
癸○○:是我跟他的關係嗎?
辛○○:這個我就不知道。
???:這個我們都不知道。
癸○○:蛤?要找我夜衝喔。
吳思蓓:(嘻笑聲)
陳敬翔:他是那個耶。
陳敬翔:電動車耶。
辛○○:電動車喔。
癸○○:應該不會吧。
辛○○:敬翔你先迴避一下啦。
癸○○:欸,幹,到底是什麼事啦,連敬翔都不能知道喔。???:她說你在后湖海邊的時候啊,你是不是那時候有拍照?癸○○:海邊?
???:對,在后湖的時候。
癸○○:喔喔喔,海灘的時候啊。
???:對,然後。
???:你是不是有拍照,她是想確認你那時候有沒有,不然妳 把妳想要問的問他。
丑○○:就是我那時候在洗腳,然後我衣服好像有。???:領口。
丑○○:對,低下來,然後我起來的時候我看到你在拍照,我想 要跟你確認你有沒有拍到什麼不該拍的。
癸○○:我應該是沒有啦,我那時候也在洗腳啊。丑○○:沒有,沒有,我看你手機是這樣子拿。癸○○:沒有啦,我手是這樣子啊,我也是在洗腳,可能是妳多 慮了啦,嘿啊。
丑○○:可是你給我看手機啊。
癸○○:不然的話。
???:現在是不是有在下雨?
癸○○:有是有,可是裡變都沒檔案了啊,怎麼說,如果妳是擔 心這個的話,嘖,怎麼辦?
???:因為我們還是要保護學妹,還是你請,手機請你們學長 幫你保管,請你們學長幫你們保管。
癸○○:因為你看。
癸○○:如果這種事的話,其實學長你看,相機,檔案幾個,三 十八個,我已經就檔案都會定期備份啊,所以現在東西 在我電腦裡面,如果你們是擔心這個的話,我會回家檢 查,如果有的話我絕對會刪好不好,應該是沒有啦,因 為我那時候在洗腳啊,嘿啊,好啦,如果有的話我幫妳



刪啦,好不好。
丑○○:好啊。
癸○○:嘿啊,就不好意思啦,因為大家才認識兩個禮拜,大家 臉都記不清楚,我只是想要認識大家啊,沒什麼意思啦 ,你不用多想,就這樣而已啊。
丑○○:好。
癸○○:嘿啊,這樣可以嗎?
丑○○:可以。
戊○○:你可以接受。
丑○○:嗯,好。
戊○○:好,謝謝。
癸○○:不好意思啦,不好意思。
癸○○:咳咳。
戊○○:好就是。
癸○○:幹。
戊○○:他那時候的說法就。
癸○○:她以為我在偷拍她的那邊,就問我說我有沒有拍啊,啊 幹就沒有啊。
戊○○:這不是,這如果妳是女生的話他那時候看到你的手機。癸○○:喔,我想起來了,難怪那時候有人說要檢查我的手機, 幹,那時候我就不是。
辛○○:是那件事情耶。
戊○○:她是,她問那個而已,其他那個她就沒說了。癸○○:喔,那個時候她來找我檢查手機嘛,前幾張照片沒有問 題啊,然後再幾張是我的自拍照,就趕快把手機搶過來 不好意思給他看,覺得很智障啊。對啊,放心啦。你覺 得我是那種人嗎,我會回去檢查一下。
乙○○:啊現在是怎樣?
戊○○:沒有,她就是只問相片那邊的事情。
癸○○:嚇死我了,我還以為為什麼我會被叫下來,欸拜託,我 什麼事情都沒做耶。
癸○○:只是有時候那個飲料忘了帶走而已,不然就是沒事啦, 幹嘛?
戊○○:沒有現在已經幾點了,這件事。
癸○○:沒事,沒事,真的沒事,真的沒事,真的沒事,真的沒 事,真的沒事,真的沒事。
戊○○:你有沒有對她到過歉?
癸○○:有有有,有對她到過歉了,就真的沒事啊,就學長可以 放心阿。
戊○○:因為這個其實傳出去,對外面真的不好聽,如果真的。



癸○○:不然。
???:說完了喔。
戊○○:沒有啦。
戊○○:她只是說上面那個。
癸○○:她是說我好像有拍她那個地方拉。
戊○○:她剛好蹲下去。
癸○○:然後我剛好也在旁邊洗腳啦,所以她以為我在拍她,嘿 啊。
戊○○:他剛好也是手機拿這。
癸○○:嘿啊,對,應該沒事啦。
辛○○:沒有,這不是你說沒事就沒事的事情。 戊○○:因為對方。
辛○○:因為女生的心理我們不知道,你懂嗎?我們說不定不經 意一些小舉動造成女生極大的傷害,我們不是女生。這 件事情可大可小,她如果去報警,她如果去報警性騷擾 ,性騷擾判很重阿。你懂嗎,這是事情這件事情不是說 我們怎麼想就這麼想。
戊○○:他、他、他、他是說沒有,就是女生那時候感覺。癸○○:可能是她覺得有啦。
戊○○: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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