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過失傷害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05年度,26號
TTDM,105,交簡,26,20161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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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交簡字第26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岩東一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
第1760號),經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行,本院改依簡易
判決處刑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岩東一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岩東一係職業聯結車司機,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 ,其於民國104年11月20日上午10時3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 -000號營業半聯結車,沿臺9線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 經臺東縣大武鄉大武村臺9線公路435.7公里與同心協力巷交 岔路口處時,本應注意汽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時應減速慢 行,而依當時雖天候雨、然日間自然光、柏油路面濕潤無缺 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 疏未注意及此,適有洪隆盛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 型機車搭載洪林月子,從同心協力巷右轉進入臺9線公路外 側車道直行,洪隆盛行經該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無號誌 交岔路口右轉時,支線道車未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致由內 側車道駛入外側車道而未減速慢行之岩東一閃避不及,其所 駕駛之上開營業半聯結車車頭右側與洪隆盛所駕駛之重型機 車左側車身發生碰撞,洪隆盛洪林月子連人帶車均倒地, 洪隆盛因而受有右小腿外傷4X7公分及胸部挫傷之傷害,洪 林月子因而受有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及頭部外傷並臉開放性傷 口約6公分之傷害。岩東一在事故發生後,偵查機關尚不知 誰為犯罪嫌疑人時,向至現場處理之警員承認為肇事人,告 知事故經過,自首而接受裁判。
二、證據名稱:
(一)被告岩東一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二)告訴人洪隆盛洪林月子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中之指訴。(三)交通部公路總局花東區車輛行車事鑑定會花東區0000000案 鑑定意見書及交通部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105 年5月5日室覆字第1050041737號函。(四)洪隆盛大安診所診斷證明書及洪林月子馬偕紀念醫院台東分 院診斷證明書各1紙。
(五)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 ,事故現場照片16張。
三、論罪科刑之理由:




(一)被告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其肇事當時執行駕駛營業半聯結 車之業務,被告因業務過失致告訴人2人受有前述傷害,核 其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2項前段之業務過失傷害罪。被 告一過失行為,致告訴人2人受傷,係一行為觸犯2罪名,為 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之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斷。(二)本件車禍發生後,警員前往現場處理時,被告在場,並當場 承認為肇事者等情,有臺東縣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 首情形紀錄表1紙存卷可查,堪認被告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自 首而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 其刑。
(三)本院審酌:被告參與道路交通,自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以 維護用路人之安全,竟疏未注意汽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時 應減速慢行,注意安全,小心通過,因而不慎碰撞告訴人洪 隆盛所駕駛之普通重型機車,導致告訴人2人受有上開傷害 ,迄今未能與告訴人2人和解及賠償損害,然本案車禍被告 過失責任為肇事次因,告訴人洪隆盛駕駛普通重型機車行經 設有「停車再開」標誌之無號誌交岔路口右轉時,支線道車 未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為肇事主因,又被告犯罪後業已坦 承犯行,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1紙在卷足憑,學歷為高職畢業,經濟況狀不佳等一切 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84條 第2項、第62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馬培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須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本判決如有不服,請書具不服之理由狀,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潘正苓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6 日
附錄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 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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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