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31346號
TCDV,105,司促,31346,20161206,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31346號
債 權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債 務 人 謝倫勝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壹萬零陸佰肆拾貳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
  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緣相對人謝倫勝於民國103年11月3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
  帳號:4311780242326984),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
  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2、3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
  05年8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11月21日止未受償之循
  環利息2336元及違約金暨手續費700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
  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將每筆「得計
  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
  之餘額以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違約金
  為當期繳款延滯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
  ,第二期違約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第三
  期之違約金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手續費則為預借現金手續費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之3.5%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或分期借
  款手續費用(分期借款金額乘以約定分期費率)。
  緣相對人謝倫勝於民國104年10月29日向債權人申請個人信
  用貸款(帳號:4636705715826655),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
  ,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5、6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
  國105年11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11月21日止未受償
  之遲延利息201元及違約金暨月付金利息3572元。遲延利息
  計算係自每筆月付金應還款日起,就該筆月付金中本金餘額
  ,依該筆借款約定之借款利率計算至結清之日止;違約金為
  當期繳款延滯時,以新臺幣三百元;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
  第二期違約金新臺幣四百元,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第三期
  之違約金新臺幣五百元計算;月付金利息係依每筆動用交易
  之實際撥款日起,以年金法計算按月攤還之借款利息。
  本件為請求一定數量金錢為標的,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
  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發給
  支付命令,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俾保債權,至感德便。
  釋明文件:債權證明文件。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楊慶亮
附表
105年度司促字第31346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謝倫勝 431│自民國105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五│
│  │18400 │1780242326│11月22日起 │      │       │
│  │元  │984    │      │      │       │
├──┼───┼─────┼──────┼──────┼───────┤
│ 002│新臺幣│謝倫勝 431│自民國105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三│
│  │23424 │1780242326│11月22日起 │      │點七九    │
│  │元  │984    │      │      │       │
├──┼───┼─────┼──────┼──────┼───────┤
│ 003│新臺幣│謝倫勝 431│自民國105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十四│
│  │60096 │1780242326│11月22日起 │      │點七九    │
│  │元  │984    │      │      │       │
├──┼───┼─────┼──────┼──────┼───────┤
│ 005│新臺幣│謝倫勝 463│自民國105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六點│
│  │147283│6705715826│11月22日起 │      │九九     │
│  │元  │655    │      │      │       │
├──┼───┼─────┼──────┼──────┼───────┤
│ 006│新臺幣│謝倫勝 463│自民國105年 │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四點│
│  │154630│6705715826│11月22日起 │      │九九     │
│  │元  │655    │      │      │       │
└──┴───┴─────┴──────┴──────┴───────┘

1/1頁


參考資料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