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中交簡字,105年度,4287號
TCDM,105,中交簡,4287,2016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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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中交簡字第4287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啟名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5
年度撤緩偵字第721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啟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吳啟名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駕駛 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 上之罪。爰審酌政府一再誡令酒後不得駕車及積極宣導、取 締,且大眾傳播媒體更屢屢報導酒後駕車造成無辜民眾死傷 之新聞,堪認被告對酒精成分對人之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 ,酒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之危 險性,應有所認識,竟仍漠視自身安危,且罔顧公眾安全, 於服用酒類,而處於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 以上之狀態下,猶騎車行駛在道路上,且因違規闖紅燈為警 攔查後,測得之酒精濃度不低,已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兼 衡其犯後坦承犯行,暨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職業為工、家 庭經濟狀況小康(見被告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之記載)等一 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以示懲儆。
三、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 2 項,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第41條第1 項前段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以如主文所 示之刑。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莊 宇 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孫 曉 鳳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5年度撤緩偵字第484號
被 告 吳啟名 男 4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中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
居臺中市○區○○路00巷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吳啟名於民國105年2月29日下午4時許起,在臺中市東區建 成路之女友住處飲用威士忌酒4分之3瓶後,於同日晚間10時 10分許,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仍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竟基 於公共危險之犯意,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 上路。嗣於翌日(3月1日)凌晨0時35分許,途經臺中市東 區旱溪街與旱溪西路交岔路口時,因紅燈左轉為警攔查後, 發現其渾身酒味,遂於同日凌晨0時41分許對其施以吐氣酒 精濃度檢測,結果達每公升0.50毫克。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吳啟名於警詢時及本署偵查中坦承 不諱,並有酒精測定紀錄表、查獲員警職務報告、現場圖、 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通知單影本各1紙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 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檢 察 官 洪佳業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8 日
書 記 官 侯凱倫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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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