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5年度,88號
CYDV,105,消債更,88,2016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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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消債更字第88號
聲 請 人 劉湘中
代 理 人 陳柏達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 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利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3 日
書 記 官 許睿軒
附表:
㈠、應於5日內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1,040元,如逾期 未繳,則駁回更生之聲請。(按債權人及債務人總人數,以 每人10份,每份34元計算,並扣除已繳納之聲請費1,000元 。計算式:6人×10份×34元-1,000元=1,040元)。又本 件郵務送達費係預繳,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尚 有剩餘,則退還予聲請人。
㈡、說明目前是否有兼職收入?如有,每月收入為何,並請一併 陳報並提出收入證明。若無,亦請說明之。
㈢、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劉振寰劉振宇劉振豪劉振傑及配偶 之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位記事不得省略 )。
㈣、提出最近一個月內申請之受扶養人劉振寰劉振宇劉振豪劉振傑及配偶之103、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 單及最近一個月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及配 偶薪資明細表。
㈤、提出聲請人名下所有之汽、機車行照影本。若名下無交通工 具者,仍應說明之,並以書面陳報。
㈥、必要支出及扶養部分:
1、就聲請人提列「個人目前」每月生活必要支出費用明細表, 提出各項支出之實際支出單據(如水、電、瓦斯、房租、生



活雜支等),並陳報是否由配偶或共同生活之人共同分擔。2、其中交通費部分應說明自中壢至台北為何支出及每月需高達 6,000元之必要性;另膳食費部分應說明包含全家幾人之支 出。
3、聲請人目前並未投保於任何單位,說明是否繳納國民年金。4、提出扶養受扶養人劉振寰劉振宇劉振豪劉振傑每月各 6,250元之支出明細及相關支出證明,如無法證明,請以書 面陳報;並說明是否由配偶共同分擔。
㈦、請提出聲請人主張因罹患疾病無法負荷還款期數之相關證明 文件。
㈧、聲請人及受扶養人劉振寰劉振宇劉振豪劉振傑有無領 取政府補助金?(如:低收入戶、教育補助、殘障津貼、交 通補助、失業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如有,請陳報領 取之期間、數額,並提出領取補助金或福利津貼之轉帳存摺 封面暨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㈨、提出聲請人、受扶養人劉振寰劉振宇劉振豪劉振傑及 配偶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 (含證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 摺自民國103年12月12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 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㈩、說明有無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投保之保險單?若有 ,其名稱、種類?現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每月繳 納保險費金額?又現存保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並提出相關 資料;若無,亦應書面陳報說明之。
、聲請人名下全部股票之明細,及聲請人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 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 文件;若無,亦應書面陳報說明之。
、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05年12月12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 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 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陳報債權人清冊所提列板橋郵政437,893元債務之債權證明 文件。
、房屋租賃契約影本暨房租繳納證明或單據。、更生償還計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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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