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不動產信託行為等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105年度,5787號
TPEV,105,北簡,5787,2016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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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    105年度北簡字第5787號
原   告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田天明 
訴訟代理人 林柏均 
被   告 蔣鳳林 
      余光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不動產信託行為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
12月1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蔣鳳林於民國102 年5 月23日向原告申請分 期貸款新臺幣(下同)640,000 元,詎被告自103 年11月29 日起繳款異常,尚積欠原告151,895 元未清償。詎被告竟於 105 年1 月11日將其所有坐落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 0956-000、0000-000、0000-000地號土地及其上00000-000 建號(即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街000 號4 樓之1 )建 物(下稱系爭房地)以信託為原因移轉登記予被告余光華。 被告蔣鳳林將系爭房地信託移轉登記予被告余光華後,名下 已無其他財產足資清償對原告之債務,其信託行為顯有害於 原告上開債權,爰依信託法第6 條第4 項、民法第244 條第 4 項等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請求判決被告間 就系爭房地於105 年1 月11日所為之信託債權行為及所有權 移轉登記行為均予撤銷;㈡請求判決被告余光華於判決確定 後共同將系爭房地所有權登記予以塗銷,並回復登記為被告 蔣鳳林所有。
二、被告則以:被告蔣鳳林前遭訴外人徐詹佑詐騙而向地下錢莊 借款1,300 多萬元,嗣於103 年1 月27日經訴外人即被告之 女蔣雅文向銀行借款始償還積欠地下錢莊欠款,為避免被告 蔣鳳林再度受騙,乃於103 年2 月20日將系爭房地信託登記 受託人蔣雅文,信託契約存續期間30年,嗣因蔣雅文為被告 家庭經濟支柱,工作不允許請假,系爭房地信託申辦及報稅 、繳稅事項均由被告余光華處理,乃於105 年1 月11日再將 系爭房地信託登記受託人余光華,並非為規避對原告之債務 ,被告蔣鳳林係因遭徐詹佑詐騙始簽立動產擔保附條件買賣 契約書向原告分期購車,至104 年10月21日前,原告催繳通 知載明尚積欠119,054 元,然原告歷次求償金額及計算方式 均不同,有諸多不合理等語,資為抗辯等語,並聲明:原告 之訴駁回。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信託行為有害於委託人之債權人權利者,債權人得聲請法 院撤銷之;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享有者,委託人或其繼承 人得隨時終止信託,信託法第6 條第1 項、第63條第1 項分 別定有明文。又按信託行為係無償行為(商業信託例外,包 括證券投資信託、公同基金、退休信託、資產證券化等), 因為委託人將信託財產移轉予受託人時,並未取得信託財產 之對價。尤於自益信託係以委託人為受益人,在其享有受益 權部分,財產並未實質減少,加上受益權之價額,委託人並 未陷於無資力,不構成害及債權,委託人之債權人不能依信 託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聲請法院撤銷之(最高法院102 年 度臺上字第1825號判決意旨參照)。
㈡原告主張被告間信託行為,致被告蔣鳳林無資力清償債務, 有害原告之債權云云。惟查被告間就系爭房地所為信託行為 之受益人為被告蔣鳳林,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歸屬 人亦為蔣鳳林,此有土地建築改良物信託(內容變更)契約 書(卷第150-151 頁)為憑,而原告對此亦供承本件信託乃 自益信託等語(卷第106 頁),足認被告間就系爭房地所為 信託行為屬於自益信託,揆諸前揭說明,被告蔣鳳林在享有 受益權部分,財產並未實質減少,加上受益權之價額,被告 蔣鳳林並未陷於無資力,不構成害及債權,原告自不得依信 託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聲請法院撤銷被告間信託行為。原告 僅以被告蔣鳳林名下無財產,即主張被告間信託行為顯有害 於原告債權,洵屬無據,殊難採憑。
四、綜上,原告依信託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請求撤銷被告間就系 爭房地於105 年1 月11日所為之信託債權行為及所有權移轉 之物權行為,及請求被告余光華將系爭房地所有權登記予以 塗銷,並回復登記為被告蔣鳳林所有,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證據,經本院 斟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另論述,併此敘明。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姚水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0段000巷0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高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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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