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豐原簡易庭(民事),豐小字,105年度,645號
FYEV,105,豐小,645,2016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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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小額民事判決    105年度豐小字第645號
原   告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訴訟代理人 周鴻俊
被   告 賴華平即王華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11月24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萬零陸拾玖元,及其中新臺幣叁萬玖仟玖佰陸拾玖元如附表所載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豐原簡易庭 法 官 林孟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理由書。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附表:
┌─┬─────────────┬───────┐
│編│ 計 息 起 迄 時 間 │ 計 息 方 式 │
│號│ │ │
├─┼─────────────┼───────┤
│ 1│自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週年利率百分之│
│ │起至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九日止│十八點二五 │
├─┼─────────────┼───────┤
│ 2│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日起至│週年利率百分之│
│ │民國一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二十 │
├─┼─────────────┼───────┤
│ 3│自民國一0四年九月一日起至│週年利率百分之│
│ │清償日止 │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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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