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5294號聲 請 人 蔡聖豐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MAALA GLENDA MADERAZO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請提出相對人MAALA GLENDA MADERAZO最新合法居留證資料 (台端所附居留證影本已逾居留期限)。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9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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