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爭議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05年度,39號
PCDA,105,簡,39,2016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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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5年度簡字第39號
原   告 蔡月貴 
法定代理人 黃紅球 
被   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代 表 人 羅五湖 
訴訟代理人 魏碧雲 
      鄭詠云 
      林恭安 
上列當事人間因勞工保險爭議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2
4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並定於民國105年11月16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6
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李行一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怡君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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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