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5年度,382號
SLDV,105,除,382,2016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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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382號
聲 請 人 梁素盆即邱敬誠之繼承人
兼代 理 人 邱郁玟即邱敬誠之繼承人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5年11月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86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8月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菊珍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張淑敏
┌───────────────────────────────────────────┐ │股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382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 股 數 │備 考│
│號│ │ │ │ │
├─┼───────────────┼──────────────┼─────┼────┤ │1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05437-0 │ 160 │ │ ├─┼───────────────┼──────────────┼─────┼────┤ │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5681-0 │ 166 │ │ ├─┼───────────────┼──────────────┼─────┼────┤ │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005700-0 │ 40 │ │ ├─┼───────────────┼──────────────┼─────┼────┤ │4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05719-0 │ 160 │ │ ├─┼───────────────┼──────────────┼─────┼────┤ │5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13058-0 │ 300 │ │ ├─┼───────────────┼──────────────┼─────┼────┤ │6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19724-0 │ 3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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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