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簡字第2235號原 告 張鴻泰訴訟代理人 桑銘忠律師被 告 容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有義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呂明坤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1 月 7 日 書記官 洪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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