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總登記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492號
ULDV,104,訴,492,2016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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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492號
原   告 李豐裕(即李讚金之繼承人)
被   告 臺灣省嘉南農田水利會
法定代理人 楊明風
訴訟代理人 柯漢義
被   告 臺灣省雲林農田水利會
法定代理人 林文瑞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律師
被   告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楊昆庭
訴訟代理人 林育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總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靜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金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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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