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5年度,64號
MLDV,105,除,64,2016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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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4號
聲 請 人 黃立滿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聲請除權判決
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10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股票)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 年度司催字第14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 年9 月18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弼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 孔秀蓮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8 日
附表:
┌─────────────────┬────┬────┐
│ 證券字號(股票號碼) │股 數│張 數│
├─────────────────┼────┼────┤
│98-ND-7919-9 │1,000 │1 │
├─────────────────┼────┼────┤
│98-ND-7920-5 │1,000 │1 │
├─────────────────┼────┼────┤
│合 計 │2,000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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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慶云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