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補字,105年度,884號
MLDV,105,補,884,2016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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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補字第884號
原   告 陳運道
      陳運敬
      陳月如
      陳世康
      陳平康
上列2 人之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陳運初
      黃淑連
原   告 陳運書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麗琴律師
被   告 陳運道
      陳運敬
      陳月如
      陳運初
共   同
送達代收人 陳運書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依
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
起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事項
一、按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但所主張之
  數項標的互相競合或應為選擇者,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其
  中價額最高者定之;次按因債權之擔保涉訟,以所擔保之債
  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
  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 第1 項、77條之6 定有明文
  。查本件原告訴之聲明第1 項係確認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及其
  上建物設定擔保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新臺幣(下同)
  288 萬元債權不存在;訴之聲明第2 項則請求塗銷上開最高
  限額抵押權。又關於聲明第1 項部分,原告主張不存在之債
  權為288 萬元,訴訟標的價額為288 萬元;關於聲明第2 項
  部分,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為288 萬元,供擔保物之價額
  如附表所示為4,902,903 元,依前揭規定,訴訟標的價額
  以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為準,即為288 萬元。又聲明第1 項
  係聲明第2 項之前提,具經濟及利益上同一,揆諸前揭規定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其中價額最高者定之,經核定均為
  288 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9,512元。
二、苗栗縣○○市○○段○○○段000 地號土地之最新土地登記
  第一類謄本(全部)。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秋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書記官 賴柏仲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附表:
┌──┬───────────────┬───┬─────┬────────┬───────┐
│  │       地號       │ 面積 │ 公告現值 │  權利範圍  │   價額   │
│  │(苗栗縣頭份市蟠桃段忠孝小段)│(㎡)│(㎡/ 元)│        │(新臺幣,元以│
│  │               │   │     │        │下四捨五入) │
├──┼───────────────┼───┼─────┼────────┼───────┤
│ 1. │      121 地號      │ 584 │ 32,500  │ 13137/100000 │  2,493,403元│
├──┼───────────────┼───┴─────┴────────┼───────┤
│ 2. │     2964 建號      │     依房屋稅籍證明書     │   481,900元│
├──┼───────────────┼──────────────────┼───────┤
│ 3. │     2965 建號      │     依房屋稅籍證明書     │   481,900元│
├──┼───────────────┼──────────────────┼───────┤
│ 4. │     2966 建號      │     依房屋稅籍證明書     │   481,900元│
├──┼───────────────┼──────────────────┼───────┤
│ 5. │     2967 建號      │     依房屋稅籍證明書     │   481,900元│
├──┼───────────────┼──────────────────┼───────┤
│ 6. │     2968 建號      │     依房屋稅籍證明書     │   481,900元│
├──┴───────────────┴─────────┬────────┴───────┤
│                      合計    │           4,902,9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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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