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5年度,130號
TNDM,105,附民,130,2016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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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130號
原   告 萬再傳
被   告 林哲寬
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105年度易字第499號),經原告提起刑
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紹武
                   法 官 郭瓊徽
                   法 官 劉怡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李崇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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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