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26933號
TCDV,105,司促,26933,2016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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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6933號
債 權 人 中原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惠
債 權 人 中銘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美惠
前列中原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中銘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愛的世界大樓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各別債權之請求,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伍佰元。
  ㈡確認各別債權請求金額之計算式各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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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銘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原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