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小上字,105年度,7號
PTDV,105,小上,7,20161019,1

1/1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小上字第7號
上 訴 人 范佐驊
被 上訴 人 黃清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 年11
月30日本院104 年度屏小字第264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
於民國105 年10月5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事 實 及 理 由
一、被上訴人主張:
㈠、上訴人前因競選屏東縣萬巒鄉長,委任訴外人蔡源川即訴外 人簡太郎競選總部之文宣負責人向伊訂購競選物品,故蔡源 川分別於民國103 年10月7 日向伊購買衣服110 件,同年月 15日購買帽子300 頂,同年月30日購買衣服110 件,同年11 月12日購買帽子300 頂,同年月19日購買衣服110 件(下稱 系爭貨品),價金共計新臺幣(下同)6 萬3,900 元(下稱 系爭貨款),系爭貨品已陸續送至上訴人競選總部並經簽收 ,然上訴人迄今仍未給付系爭貨款,爰依兩造間買賣契約提 起訴訟等語。並聲明: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6 萬3,900 元 ,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104 年6 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㈡、於本院補充陳述:蔡源川曾向伊表明中國國民黨有補助上訴 人經費,並要伊向上訴人收取貨款,且系爭貨品於10月間三 次送貨後,伊曾於11月至上訴人競選總部請款,上訴人或其 競選總部人員均未反應上訴人並非買受人,且繼續收受兩次 貨品並使用,故買受人應為上訴人,蔡源川於第一審提出之 書面說明亦可證本件買賣關係存在於兩造之間。至於上訴人 是否有中國國民黨或他人補助,對兩造是否成立買賣關係不 生影響等語。
二、上訴人則以:
㈠、系爭貨品非伊向被上訴人訂購,伊亦未委託或授權蔡源川向 上訴人訂購。系爭貨品係簡太郎競選總部之文宣負責人蔡源 川承諾要支援伊競選相關之衣服、帽子,經費來源可能來自 簡太郎競選總部或中國國民黨,蔡源川承諾提供經費購買衣 服、帽子供伊使用,故買受人應為蔡源川,系爭貨款亦應由 蔡源川支付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被上訴人之訴駁回。㈡、於本院補充陳述:系爭貨品受貨單之受貨人載明伊名字,僅 足認伊為受貨人,伊於原審閱卷始知系爭貨品之總數量及單 價,自103 年10月7 日首批貨品送達至同年11月19日止,兩



造從未謀面,亦無約定價金之行為,遑論達成買賣之合意? 兩造間並無買賣關係存在,原審判決伊敗訴顯然違背民法第 345 條第1 、2 項條文之法意等語。
三、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並依職權為假執行之宣告。上訴 人聲明不服,提起上訴,於本院聲明:㈠原判決廢棄;㈡被 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被上訴人則答辯聲明:上訴駁回 。
四、本院之判斷:
㈠、按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 即為成立;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 該物所有權之義務;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 受領標的物之義務,民法第153 條第1 項、第348 條第1 項 及第367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受貨單上寶號一欄均 載明「范佐驊」即上訴人,此有被上訴人提出之受貨單5 紙 在卷可稽(見原審卷第5 至7 頁),足證系爭貨品之收受人 為上訴人。又上訴人自承前開受貨單業經黨部員工簽名,且 供其競選團隊發送(見原審卷第33頁反面),足證系爭貨品 業經簽收,並經上訴人加以使用。此外,上開送貨單填載之 日期分別為103 年10月7 日、同年月15日、同年月30日、同 年11月12日、同年月19日,此有前開受貨單5 紙在卷可稽, 亦足證系爭貨品乃分批送至上訴人,且接洽的人為上訴人競 選總部人員李玉貞,衡諸常情,收貨人常即為買受人,上訴 人若未訂訂購系爭貨品,理應查明究竟,豈有毫無反應,而 仍陸續收受被上訴人所送交之貨品之理?再者,上訴人雖認 可由黨部提供贊助而訂購系爭貨品,然此乃上訴人支付價金 之來源,與出賣人即被上訴人無涉,無礙於買賣契約之成立 ,以及買受人支付價金之義務,故上訴人抗辯系爭貨款應由 蔡源川支付云云,並不足採。
㈡、綜上所述,本件買賣行為顯係存在於兩造間,則被上訴人依 據買賣契約請求上訴人給付價金,即有理由,原審為被上訴 人勝訴之判決,經核並無不合,上訴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 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五、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1 第3 項、第449 條第1 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凃春生
法 官 李珮妤
法 官 張紘帷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鍾小屏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