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審易字第1084號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程珍楠選任辯護人 袁大為律師 施竣中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家庭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7 日 刑事第九庭法 官 劉兆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耕華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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