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5220號
聲 請 人 財團法人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晉億行貿易有限公司、許晉誠間請求本票裁
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相對人許晉誠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三、相對人晉億行貿易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
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
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3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不得抗告。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