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5年度,5906號
TCDV,105,司票,5906,2016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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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5906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和穎通運有限公司、翔福遊覽車客運有
限公司、陳建源、廖雅文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
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和穎通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魯孝亞
  」抑或「魯孝亜」,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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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和穎通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