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催字第831號聲 請 人 朱葉妲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一、請提出匠澤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過 院參辦。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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