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建字,100年度,133號
PCDV,100,建,133,20160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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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133號
原   告 曾振忠 
      王徐桂妹
      王樹波 
      林秀靜 
      何有財 
      溫世芬 
      鍾彩娥 
      謝鐵勝 
      梁陳素雲
      李恒立 
      江禮藻 
      邢美棋 
      羅漢雲 
      曾德明 
      蕭舜聯 
      吳秀鳳 
      王重懿 
      張秋莉 
      謝增國 
      蔡美月 
      周中明 
      林成弘 
      黃大岩 
      唐柏岑 
      唐藍垣妹
      羅美月 
      陳穎瑞 
      陳穎璞 
      周樹蘭 
      黃朝禮 
      洪旭鋆 
      謝增天 
      黃春祝 
      陳中州 
      趙家賦(即趙永保之繼承人) 
      趙玉鳳(即趙永保之繼承人)
      趙玉卿(即趙永保之繼承人)
      趙玉梅(即趙永保之繼承人)
      趙美惠(即趙永保之繼承人)
      胡達右 
      章濟生 
      馮靖芳 
      梁正華 
      錢珠(即于熙成之繼承人)
      葉成雲 
      曾新民 
      陳敏陽 
      蕭雅尹 
      簡麵  
      張基華 
      陳燕聖 
      陳淑貞 
      隋紀三 
      林昱村 
      林義登 
      黃江雄 
      唐慶祥 
      楊惠珍 
      王碧春 
      黃長江 
      余文海 
      歐許玉珠
      蔡璧瑕 
      焦張秋英(即焦天祿之繼承人)
      焦聖偉(即焦天祿之繼承人)
      焦鈺芸(即焦天祿之繼承人)
      焦茜茜(即焦天祿之繼承人)
      賴秀珍(即施明盛之繼承人)
      施崇儀(即施明盛之繼承人)
      施崇道(即施明盛之繼承人)
      施崇華(即施明盛之繼承人)
前原告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家慶律師
被   告 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龍華 
訴訟代理人 劉志鵬律師
複代理人  李天惠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世芳律師
被   告 建惠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貞璉 
訴訟代理人 黃奉彬律師
被   告 承和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朝堂 
參 加 人 吳昌成(即吳昌成建築師事務所)
訴訟代理人 陳錦芳律師
      陳怡婷律師
受告知 人 成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幸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怡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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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