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5年度,336號
TCEV,105,中簡,336,2016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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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簡字第336號
原   告 巧新玻璃明鏡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輝源
訴訟代理人 賴珈汶
訴訟代理人 吳國偉
被   告 乙盛金屬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東正
訴訟代理人 張秋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10月25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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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巧新玻璃明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乙盛金屬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盛金屬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明鏡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