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裁字,105年度,1226號
TPAA,105,裁,1226,20160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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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5年度裁字第1226號
上 訴 人 張維德
訴訟代理人 葉維惇 會計師
被 上訴 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代 表 人 何瑞芳
上列當事人間綜合所得稅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22
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6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 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242條定有明文。依同法第243條第 1項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而 判決有同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 是當事人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如依行政訴訟法第24 3條第1項規定,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 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有具體之指摘,並揭示該 法規之條項或其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應揭示該法 則之旨趣;倘為司法院解釋或本院之判例,則應揭示該判解 之字號或其內容。如以行政訴訟法第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 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揭示合於該條項各款之 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此項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 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對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 違背法令有具體之指摘,其上訴自難認為合法。二、被上訴人以上訴人民國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查獲 漏報營利、利息、財產交易及其他所得計新臺幣(下同)10 ,196,613元為由,歸戶核定上訴人9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10,8 13,040元,應補稅額2,766,821元,並按所漏稅額2,954,023 元,依漏報之所得是否屬已填報扣繳憑單之比例,分別處以 0.2倍及0.5倍之罰鍰計1,451,056元。上訴人就漏報財產交 易所得9,949,000元及罰鍰處分不服,申請復查,經被上訴 人以104年5月29日財北國稅法二字第1040019862號復查決定 (下稱原處分),追減財產交易所得1,069,687元及罰鍰197 ,665元,即核定上訴人漏報財產交易所得為8,879,313元, 並裁處罰鍰1,253,391元。上訴人仍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 駁回,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 訴字第26號判決(下稱原判決)駁回。上訴人仍未服,遂提



起本件上訴。
三、本件上訴人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主張:(一)依其 與中優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優公司)簽訂之不動產買 賣契約,買賣標的及買賣價款之關聯自應按該契約第2條所 載內容認定。惟原判決以與買賣標的及價款關聯性無涉之契 約第1條及單方書立顯有錯誤之統一發票,認定買賣契約第2 條「土地『及車位』價款」中之『及車位』係誤繕而推論車 位價款包含於該條所載之建物價款內,率爾認定買賣契約中 ,買賣標的及價款關聯有關內容有誤,而斷定「房屋及車位 款」發票上所載金額46,669,000元未含有車位成本,致推論 土地及車位成本可明確區分,顯有違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自有行政訴訟法第243條第1項所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 當之違法,應予廢棄。(二)上訴人僅能提出土地及建物( 含車位)成本合計金額之證明文件,無法提出可區分土地及 建物(含車位)之成本證明文件,故應依財政部核定標準繳 稅。惟原判決率爾認定土地及車位成本可明確區分,推論上 訴人應明瞭而依實際成交金額減除成本費用計算系爭財產交 易所得,惟上訴人自始即無法明確區分土地及車位成本,自 無依實際成交金額減除成本費用計算系爭財產交易所得之餘 地。故本稅部分既有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之違法 ,罰鍰部分,原判決認定上訴人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之過失,自無所附麗,應予廢棄等語。經核上訴意旨雖以原 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其上訴理由,無非係重述其在原審提 出而為原審所不採之主張,或重申其一己之法律見解,並就 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而非 具體表明合於不適用法規、適用法規不當、或行政訴訟法第 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之情形,難認對該判決之如何違背法令 已有具體之指摘。依首揭規定及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
四、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行政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 前段、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2  日 最高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侯 東 昇
法官 林 樹 埔
法官 沈 應 南
法官 楊 得 君
法官 江 幸 垠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葛 雅 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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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優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