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5年度,81號
TNDV,105,消債更,81,2016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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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消債更字第81號
債 務 人 鄭聖發即鄭登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更生事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㈠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編號一至十 四相關資料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㈡聲請人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如附表編號十五所 示「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白底有紅色圓形圖案者),於本 裁定送達後三十日內,補提該報告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則駁 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並未提出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 證明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念祖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趙 彬
附表:
一、請提出更生方案(需詳載每月能償還債務金額。若本院准予 更生後,強制執行即依法停止,因此請將每月被扣薪之金額 亦加入能清償之金額內)。
二、聲請人稱過去2年每月薪資新臺幣(下同)45,000元云云。 惟經本院查詢聲請人104年度所得,共計669,829元,每月平 均收入應有55,819元,請誠實申報其財產狀況,並提出聲請 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暨全國財產稅總歸 戶財產查詢清單。
三、聲請人稱目前任職於和欣汽車客運公司,請提出①在職證明 書;②最近3個月之薪資單或薪資轉帳存摺影本;③勞工保 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四、聲請人所稱其兄鄭丁文有身心疾病無法固定工作一節,請提 出診斷證明書。
五、聲請人共有幾位兄弟姊妹?
六、請說明聲請人、聲請人兩名未成年子女、聲請人配偶游欣慧 及聲請人母親陳寶丹,是否已領有政府或社福團體、慈善團 體之補助或其他津貼(例如老人年金、退休金、兒少扶助、



低收入戶補助、教育補助、殘障補助或其他津貼補助)?如 有,應陳報期間、領取金額,並提出證明文件(例如轉帳存 摺影本)。
七、請說明聲請人母親陳寶丹為何無法維持生活需仰賴聲請人扶 養?聲請人父親鄭雲山48年1月18日生,現年57歲,是否仍 有工作收入?聲請人除兄鄭丁文外,是否尚有已成年鄭雅玲鄭雅芳2人?臺南市105年度之最低生活費為11,448元(此 項標準係逐年調高,今年為11,448元),如以此標準計算聲 請人母親陳寶丹所需生活費,扣除有身心疾病無法固定工作 之聲請人兄鄭丁文,4人分擔陳寶丹之撫養費,每人每月分 擔2,862元。聲請人為何每月須負擔至5000元?八、請說明何以聲請人須支付配偶游欣慧每月扶養費4333元?聲 請人配偶游欣慧目前有無工作或其他收入?並應提出配偶游 欣慧之①在職證明書;②最近3個月之薪資單或薪資轉帳存 摺影本;③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④103年度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暨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
九、經查,聲請人所住臺南市○○區○○街000巷0弄0號房屋, 共9人居住,每月房租15,000元為何由聲請人獨力負擔?聲 請人既欲聲請更生,理應以最大誠意償債,聲請人之姐妹鄭 雅玲、鄭雅芳2人均成年均有工作能力,理應分擔房租及水 電瓦斯費,聲請人父親鄭雲山、兄鄭丁文也應就其能力範圍 內予以分擔,聲請人可否要求渠等分擔?
十、依聲請人提出之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所載,聲請人過去2 年經債權銀行每月執行薪資扣款7,000元,其餘支出共38, 000元,合計每月支出45,000元等語。惟最大債權銀行安泰 商業銀行於前置協商提出之分180期、每期繳款7,274元之還 款條件,與前述每月執行薪資扣款金額僅多出274元(若協 商成立,每月清償金額以協商成立之金額每月7,274元為準 ,債權銀行並不會重複扣薪)。請說明聲請人有何不能負擔 上開協商方案之情事?
、請提出聲請人、聲請人配偶游欣慧及聲請人母親陳寶丹、聲 請人2名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金融機構(含郵局)之存摺影 本(含存摺封面、自103年1月起迄105年7月止之存摺內頁所 有歷史交易紀錄影本,須補登最新餘額)。
、聲請人、聲請人兩名未成年子女、聲請人配偶游欣慧及及聲 請人母親陳寶丹如有其他財產如人壽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 、儲蓄型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財產,應據實陳明其種 類之現值金額及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保單準備金為有價值之財產,上開保單如有準備金,本院將



要求將保單解約,以準備金加入更生方案中。如不願解約, 須提出相等之現金。基金、股票亦同。聲請人可否接受?如 不能接受,請自行撤回本件聲請。
、本件若經准許,進行更生計畫之程序費用約需新臺幣9,000 元,須先行預繳(未來視情形多退少補),不可分期繳納, 有無能力繳納?倘無法繳納請自行撤回本件更生。、請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白底有紅色圓形圖案者),提出予本院(聲請調解時已 提出「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白底有藍 綠色圓形圖案者),不必再重複提出,但兩種報表內容不同 ,因此尚須提出「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白底有紅色圓形 圖案者)。二者不同,切勿混淆,且請勿重複提出與前次相 同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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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