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5年度,3215號
TPDV,105,訴,3215,2016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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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訴字第3215號
原   告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游國治
訴訟代理人 曹甄秝
      周奉立
被   告 騰翔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羅潤財
被   告 李麗君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5年8月25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貳拾萬柒仟玖佰柒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萬貳仟玖佰柒拾玖元由被告連帶負擔。本判決第一項原告以新臺幣肆拾萬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壹佰貳拾萬柒仟玖佰柒拾貳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 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 法第24條有明文規定。查兩造約定以原告總行所在地或其所 屬與被告有業務往來之分支機構所在地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 法院,有原告提出之授信及交易總約定書第49條約定可憑, 而原告總行位於臺北市中山區係屬本院轄區,是本院自有管 轄權,先予敘明。
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 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貳、實體方面
原告主張:被告騰翔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騰翔公司 )與原告簽立授信及交易總申請書,由被告羅潤財李麗君 擔任被告騰翔公司之連帶保證人,被告羅潤財李麗君同意 就被告騰翔公司所負屬該授信及交易總申請書所載債務範圍 內,於清償期屆至時,即負連帶清償責任。被告騰翔公司自 民國103年11月27日起陸續向原告借款如附表所示之原借金 額、借據起迄日及年利率共4筆,並約定如未按期清償,逾 期6個月以內者,按原約定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6個月部 分,按約定利率之百分之二十加計違約金;如有任何一宗債 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被告騰翔公司即喪失期限利益,債務



視為全部到期。詎被告騰翔公司就借款本金部分僅繳至105 年5月5日,尚餘如附表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迄未清償 。被告羅潤財李麗君為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之責 。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 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語。並聲明:如主文 第1項所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被告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 述。
經查,原告上開主張,業據其提出授信及交易總約定書、授 信及交易總申請書、撥款申請書、歷史利率查詢、放款往來 明細查詢等影本附卷為憑,核與所述相符,被告於相當時期 受合法之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資 料以供本院審酌,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消 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 1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 ,予以准許,並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件訴訟費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之金額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葉雅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6 日
書記官 鍾雯芳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1萬2,979元 原告已預納
合計 1萬2,979元 原告已預納
附表(金額單位:新臺幣/時間單位:民國)
┌──┬──────┬──────┬─────┬──────┬──────┬────┬────────────────┐
│ │ │ │ │ │ │ │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 │
│編號│原借金額 │借據起迄日 │最後計息日│現在餘額 │利息計算期間│年利率 ├────────┬───────┤
│ │ │ │ │(即請求本金)│ │ │逾期6個月內以原 │逾期6個月外以 │
│ │ │ │ │ │ │ │利率10%計算 │原利率20%計算 │
├──┼──────┼──────┼─────┼──────┼──────┼────┼────────┼───────┤
│ 1 │1,625,000元 │自103年12月1│105年5月5 │241,729元 │自105年5月6 │4.8996% │自105年6月7日起 │自105年12月7日│




│ │ │日起至105年1│日 │ │日起至清償日│ │至105年12月6日止│起至清償日止 │
│ │ │2月1日止 │ │ │止 │ │ │ │
├──┼──────┼──────┼─────┼──────┼──────┼────┼────────┼───────┤
│ 2 │875,000元 │自103年12月1│105年5月5 │130,156元 │自105年5月6 │4.8996% │自105年6月7日起 │自105年12月7日│
│ │ │日起至105年1│日 │ │日起至清償日│ │至105年12月6日止│起至清償日止 │
│ │ │2月1日止 │ │ │止 │ │ │ │
├──┼──────┼──────┼─────┼──────┼──────┼────┼────────┼───────┤
│ │1,625,000元 │自104年1月8 │105年5月5 │543,460元 │自105年5月6 │4.8996% │自105年6月7日起 │自105年12月7日│
│ 3 │ │日起至106年1│日 │ │日起至清償日│ │至105年12月6日止│起至清償日止 │
│ │ │月8日止 │ │ │止 │ │ │ │
├──┼──────┼──────┼─────┼──────┼──────┼────┼────────┼───────┤
│ │875,000元 │自104年1月8 │105年5月5 │292,627元 │自105年5月6 │4.8996% │自105年6月7日起 │自105年12月7日│
│ 4 │ │日起至106年1│日 │ │日起至清償日│ │至105年12月6日止│起至清償日止 │
│ │ │月8日止 │ │ │止 │ │ │ │
├──┼──────┼──────┴─────┼──────┼──────┴────┴────────┴───────┤
│合計│5,000,000元 │ │1,207,972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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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騰翔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