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22180號
TCDV,105,司促,22180,2016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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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22180號
債 權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長瑞
非訟代理人 許萌馨
債 務 人 李肇軒
債 務 人 李永君
債 務 人 張白玫
一、債務人李永君李肇軒張白玫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
  叁萬肆仟叁佰叁拾貳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
  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
  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緣借用人李肇軒就讀致用高中時向聲請人訂借放款借據
  ,額度新臺幣參拾萬元正,並邀同李永君張白玫為連帶保
  證人,期限自99年11月26日起至借款人完成本教育階段學業
  之日止,在所訂額度內分筆動用,出具撥款通知書憑以撥款
  ,並約定於學業完成後或退伍後滿一年之日起分72期(每月
  為一期)攤還本息。
  (二)依借據約定,倘借款人未依約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
  ,除願就遲延還本部份自遲延時起,按應繳款日之借款利率
  計付遲延利息外,並應就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
  起,利息自應付息日起,照應還款額逾期六個月(含)以內者
  ,按應繳款日之本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就
  超過六個月之部份,按應繳款日之本借款利率百分之二十,
  計付違約金。借款人經轉列催收款項時自轉列催收款項之日
  起,其利率改按轉列催收款項日,本借款利率加年率1%固定
  計算。前項所定本金違約金及利息違約金其利率改按上開遲
  延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內部份)或上開遲延利率百分
  之二十(逾期六個月以上之超過六個月部份)。
  (三)詎債務人自105年04月01日起即未依約履行債務,迄今
  尚積欠本金34,332元整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還,
  雖經聲請人屢次催理,迄未蒙置理,聲請人依借據約定:借
  款人所負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或攤還本金時,即視為全
  部到期。另李永君張白玫既為本案債務願認連帶保證人,
  對本債務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四)狀請 貴院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就前項債權,依
  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五)釋明文件已上傳督促程序平台,如 鈞院無法下載使
  用,聲請人釋明文件另寄。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國雄
附表
105年度司促字第22180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李永君、李│自民國105年3│至民國105年0│年息1.62%   │
│  │34332 │肇軒、張白│月01日起  │7月18日止  │       │
│  │元  │玫    ├──────┼──────┼───────┤
│  │   │     │自民國105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2.62%   │
│  │   │     │7月19日起  │      │       │
└──┴───┴─────┴──────┴──────┴───────┘
違約金: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李永君、李│自民國105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4332 │肇軒、張白│4月02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玫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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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