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8850號
債 權 人 鄭昀容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騰瑄自動化機械工程有限公司、陳俊龍
、樺蒼精密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確認聲請金額為何?聲請狀附表支票號碼CA0000000號之聲
請金額與證物影本不符請確認。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2 日
書記官 陳貴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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