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5年度,6542號
SCDV,105,司促,6542,2016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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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5年度司促字第6542號
債 權 人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雄
債 務 人 航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德馨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陸佰陸拾參萬伍仟貳佰捌拾肆
  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佰
  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
  出異議。
二、債權人聲請意旨如聲請狀。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
  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股別及案號。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將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
  另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0  日
            書 記 官 樂嘉威
┌──────────────────────────────────┐
│附表:                     105年度司促字第6542號│
├──┬───────┬─────┬───────┬───┬─────┤
│編號│請 求 金 額│利息起算 │發  票  人 │年利率│票據號碼 │
│  │︵新 台 幣 ︶ │日  期 │       │   │     │
├──┼───────┼─────┼───────┼───┼─────┤
│001 │100,000元   │105年8月1 │航欣科技股份有│5   │AB0000000 │
│  │       │日    │限公司    │   │     │
├──┼───────┼─────┼───────┼───┼─────┤
│002 │100,000元   │105年8月1 │航欣科技股份有│5   │AB0000000 │
│  │       │日    │限公司    │   │     │
├──┼───────┼─────┼───────┼───┼─────┤
│003 │6,258,330元  │105年8月1 │航欣科技股份有│5   │AB0000000 │
│  │       │日    │限公司    │   │     │
├──┼───────┼─────┼───────┼───┼─────┤
│004 │156,458元   │105年8月1 │航欣科技股份有│無。 │AB0000000 │
│  │       │日    │限公司    │   │     │
├──┼───────┼─────┼───────┼───┼─────┤
│005 │20,496元   │105年8月1 │航欣科技股份有│無  │AB0000000 │
│  │       │日    │限公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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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航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