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拍字第136號聲 請 人 彰化縣竹塘鄉農會法定代理人 曾水成非訟代理人 林美人相 對 人 楊文連上列聲請人彰化縣竹塘鄉農會因與相對人楊文連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彰化縣竹塘鄉農會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__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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