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彰化簡易庭(民事),彰簡字,104年度,521號
CHEV,104,彰簡,521,2016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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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彰簡字第521號
原   告 郭素霞
訴訟代理人 林世祿律師
複代理人  江欣鞠
被   告 劉有承
      劉永權
      劉寶猜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昌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陳弘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9 日
書記官 林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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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