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4年度,1368號
KSDV,104,訴,1368,20160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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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368號
原   告 力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盛茂
訴訟代理人 楊譜諺律師
複 代理 人 洪國欽律師
      林香均律師
被   告 張德祥
訴訟代理人 張原誠
被   告 李張文理
      黃張鳳英
      黃水明
      黃進賢
      黃月娥
      黃如美
      黃女蓉
      陳文隆
      陳啟煌
      陳啟禎
      陳麗雲
      張素真
      張秋香
      張川
      張秀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林裕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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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力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